金剛般若波羅密經分段貫釋序
金剛經凡六譯,而世之讀頌者,每奉秦譯,蓋喜其文之簡淨易讀也。以故文人註釋,多至數十家,類皆釋文而疏於述義,般若宗旨遠矣。夫般若者,心華妙諦,無實無虛,密密深深,千聖不識,豈一家之私言可盡其奧哉。
金經三十二分者,梁昭明太子之所作也,苦心分判,以利後學,弘法之功,有足多者,惜西天後來之各家論註,如彌勒八十章偈,無著世親二論,古人有未及見者,加以經義深邃,世尊不待空生(須菩提)啟請,先已應機啟發,有為因地修持而言者,有為果地決定而說者,前後文同而義異,學者於無住降心離相成諸法,反茫然無下手處矣。然以如是難讀之經,人尚手執一篇,百讀不厭者,則我震旦人獨具之般若因緣也,豈偶然哉。
吾師王驤陸居士主講於印心精舍已五年矣,以梁註三十二分有未盡焉,十二分有未盡焉,乃參無著大士意,重判之為二十分,附以小分,名曰分段貫釋,上述其分段之義,下注以貫釋之理,使讀者了然於全經之旨,何者為經中主要綱領,何者為初修人降心法要,又何者為初地證道發大身時之意境,以及最後為已證得者,如何決定,分分開示,段段詳釋,尤恐學人之不易醒目也。復冠之以總說,附之以簡表,更提經內文句以啟其參,末附釋字一門以便初學,而補他書之所不及,是總說焉,分義焉,註釋焉,參句焉,列表焉,以及釋字焉,綜為六門。是一經而反復六次講解矣,後再接解心經,亦分段釋義,計分為七分,兩經匯釋,文約義深,都為八萬餘言,所以嘉惠後學者至矣。
師於分段之次,嘗思有以迴向昭明太子者,丁丑春脫稿時,忽有浙江湖州屬烏鎮張氏講經之請,烏鎮為梁太子註經之地,有太子與沈尚書讀書遺趾,師即於其處說法,各鎮來會者數百人,成立佛會,烏鎮之有法會自此始。又即張雲伯夫人慧光居士之力。然則梁太子未竟之志,得師為之圓成,因緣之巧,又非偶然也。戊寅秋,盂蘭勝會時,天津印心精舍第二次道場開始,謀所以薦度十方死國難者,巢君章甫寬甫恭甫奉其先人九餘居士遺命,囑印此經,各方紛紛贊助,銓以先大天怡亭公與先慈蔣太夫人百齡冥壽,幸附於功德之末,爰發心印行千冊,並留底版,冀垂永久。又師在烏鎮紹興等地所開示法要,有學佛最初決定一書,為初學正因地者,文極重要,謹再版附於後。
嗚呼,佛法衰微久矣。五百年必有王者興,自民國十七年,大愚師祖開山而後,佛道重光,各宗融會,使無驤師之分化而弘揚,則小子等終不識般若為何事,成佛為何義,如人入暗,則無所見,此豈區區一人之私幸哉。雖然,經自經,師自師,生死事大,惟在自決,先師有言,從門入者,不是家珍,須自己胸中流出,方有少分相應。願世之讀是經者,以筏為喻,不見取法相,仍從自覺下手,庶不負先覺之慈悲也矣。戊寅秋古梁溪弟子涵普祝銓謹序。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經義總說
金剛般若經者,佛說般若以金剛為喻者也,般若有堅、利、明三德,堅者為體,利者為用,明者為相,三德本一,體用非二,以金剛無物可破故堅,以金剛無物不破故利,以內外光明瑩澈故明,以同具三德,故合般若。雖然,體無形相,非用不顯,性無狀貌,非心不明,起用正以達體,明心方可見性,般若經者,依用表體,因心見性之妙法也。全經之旨,在表生佛同具之德性,如是而顯,所謂依般若波羅密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也。不獨三世諸佛菩薩之般若為金剛,乃眾生之般若,亦屬金剛,何可輕人,何可自棄,顧般若人人同具而人人不知,世人僅知行住坐臥見聞覺知為八種動相,不知此動相,正顯般若之體,由動相以見實相,恆常不變如金剛,故以為名。若復有人,問般若是如何相貌,則惟曰即今問我者是,答汝者是,汝眉動目瞬者是,捨此又將何以表金剛般若無相之體耶。世尊欲啟大眾般若之機,特表金剛般若之用,在著衣持缽,入城乞食,至敷座而坐一段,言此即六波羅密之行相,亦即般若之妙用,眼前一切動作有相之用,正以反顯眼前一切般若無相之體,是不可以耳聞,不可以目見,不可以智知,不可以識識,但可以慧照,可以妙觀,可以心悟,可以靈會,曰如是悟會,悟會如是而已 。此世尊不開口之說法,如是般若放光,獨空生(須菩提)一人悟會,應機緣起,出座請問,特地開口啟請曰,如來大慈,固無處不護念諸菩薩也,希有哉此妙相也,然眾生盲昧,未明所以,究應如何言住而降心成佛耶,世尊則告之曰,如汝所說,所言降心成佛者,正余所表如是之動作也,汝亦只如是住如是降伏可耳,此時空生(須菩提),心已靈悟,故曰唯然,謹覺見矣。惟不捨大眾,願樂欲聞,是求求世尊再表於語言,錄於文字,流佈後世,以成就如是功德莊嚴也。
金剛般若經者,由賢入聖,由菩薩入佛位,依般若波羅密而成無上菩提之大法者也,故開口即曰諸菩薩摩訶薩,原非指樂小法之賢位而言,彼不敢承當荷擔而信入也,以尚未具此福德也,蓋心不具足廣大,不足以語此,菩薩成佛,應具資糧,眾生者,菩薩成佛之資糧也,但內外眾生之所以難度,只緣四相遮障,欲破四相,但大其心,心同虛空,自無繫執,此名得度,若有能度之我,是之我相,有所度之眾,是之人相,能所對立,是為眾生,此見難除,有如壽命。故曰壽者,總成煩惱,是以不住法,不住相,其福德亦不可思議,此即菩薩成佛法,並無別法,但應如我所教而住可矣,此世尊開口說法竟,為全經綱領,下再鋪陳其義,無著菩薩判為資糧分者是也。
大眾聞佛所說,雖明其義,尚無入手辦法,乃首先點明法身分,言成佛之物,是在法身,故以證法身為主。法身有三,一者言說法身,二者智相法身,三者福德法身,總由此經所出,經非文字之經,但亦不離文字,經非佛說之經,但又不離佛說,此經者,正汝自性,即成佛之物,心地根本,此為第一。惟賴法以顯功用,但諸法空相,不可說,不可取,非法非非法,為渡江暫用之筏,應取捨自在,不可執著,其法門則分九大段以表之。
一曰毋驕慢分,言自修功夫,最難破者法見耳,若汝親證至四果羅漢而成道,倘以為我能成道,或曰有道可成,此即不名阿羅漢矣,即我如來自己,昔在燃燈佛所,於法亦實無所得,心地必如此清淨,方入無諍三昧也。
二曰淨佛土分,言自性莊嚴,非同有相,菩薩應如是清淨,不住色,不住聲香味觸法,本無所住,而具妙用,必如是乃成大身,為無上淨土莊嚴也。
三曰尊正教分,言此經義,惟佛所說,隨說少分,已可成就最上第一希有,處處是佛,在在是法,但假名曰金剛般若羅密經而已,以是名字,汝當奉持,故非外道散論可比,然又不可執取為如來有法可說也,通達此義,是尊正教,一切天人,皆應供養矣。
四曰供養給事分,言眾生之所以報佛恩者,不在有形之供養,而在自度成佛,但能不取於相,即是成佛報恩,是以微塵世界,都不執取,即佛之三十二相,亦等于微塵世界之幻來幻去,如是圓觀,名大供養。
五曰精進分,學未至佛,其學未止,尚當精進,精進至見實相,始成就第一希有功德,然執以為第一希有之法,則又驚怖畏起,終未離相,不名清淨,故曰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是大精進。
六曰住忍苦分,言精進深入,必經苦行,而苦行非毀身滅智為苦,菩薩以具足智慧為忍苦,離一切相,以發無上菩提之心。世尊自以往昔苦行為言,謂如立我相,即起瞋恨,心動即名割截,以心住於法,即不能生於菩提也,必心無所住,不問環境順逆如何,一切都無所謂,是名忍苦,非同世之以壓迫為忍辱,無智慧以解者也。
七曰離寂靜分,此言行者未學以前,往往執有,即學以後,又復偏空,喜於寂靜,非中道也,當遠離之。此七八九三分,言菩薩之漸入如來境界者,尤為重要,第一關鍵,在圓其義,不可執實,亦不可執虛,無實無虛,是第一圓義,世尊恐聞者偏於寂滅,遂曰是真語者實語者,但又不可執實,故復曰此法實無虛,總以無住為宗,心無所住,自得光明,無所不照,此義其實深邃。如來為最上乘者說,非樂小法者可知,彼必生驚怖也,不知在在處處,若有此經,此為最勝,即少分如四句偈,尚不可以三千七寶比,不可以恆沙大千七寶比,不可以恆沙生命布施比,並不可以每日三時,恆沙生命,經無量劫以布施比,直言無可比擬,甚至世尊自己在燃燈佛前,得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承事,尚不及其千萬分之一,可知此經義之不可思議,而一因一果,各有先後,亦不可思議也。要惟信心不逆者,方不驚怖,方可荷擔如來無上菩提,方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是人則為如來,言與如來不二也,此惟佛與佛,乃能證知之耳,凡此功德,皆在通達無實無虛之義以後,不可具說也,若具說者,未見性之人,必狂亂狐疑不信也。
八曰離喜動分,此言已證於道,不無所喜,喜則心動,又安得名菩提耶,是在根上截斷,不必更言喜動,並喜動之物,亦無法可說,須菩提,實無有法發阿耨菩提心者,此者字,正如畫龍點睛,通體靈活,呼應第二分請問之意,歸結到不可得,遑論無住不住耶。
九曰諸法如義分,此總言法不可取,法亦不可廢也,世尊自以在燃燈佛所,得授記一事為言,謂其實耶,則無法可得,謂非實耶,則授記實有其事,惟以無實無虛而如其義,方無偏執。即體即用,非空非有,不教之教,乃達如如。此諸法如義之本相,亦如本來之妙用也,以佛之授記事,如是莊嚴重大,尚復是幻,況世間一切業耶。佛說至此,修行法門,至矣備矣,計共九段,乃為未證道前功用地說,能妙用之者,即開般若,若捨般若而欲證菩提成佛見實相得道者,無有是處。
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世尊為會眾初證道顯法身者而說,故下即無言,非無言也,在靈悟此意境而已,此時須菩提已都領會,遂曰大身,即非大身,言大身亦不可得,但具假名耳,世尊曰然,菩薩亦如是,菩薩亦假名也,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人眾生壽者,此總括前文,與資糧分相應,為一總結束。
自此以下世尊再為大眾究竟決定而言,凡已證道後,必如是方為究竟,計共四段,一曰淨土究竟分,言菩薩以通達無我無法者為真淨土,以下皆指稱菩薩,為入菩薩位者說。二曰佛知見究竟分,佛知見者,通於心也,通心不可得,即是佛是佛眼,然佛不異眾生,非無肉眼也,不異外道,非無天眼也,且具足慧眼法眼,乃成佛眼,非四眼外,另有佛眼也,佛以心通故,恆沙世界,一切眾生,亦無不心通一體,此所以正法眼藏為究竟也。三曰色相究竟分,言具足色身與具足諸相,都屬假名,以不取不捨,方為究竟。四曰說法究竟分,言說法者,不可執取有所說也。以執則與覺義相違,故曰謗佛,然若執取無所說,則世尊般若放光一分,豈不是說,故雖無法可說,卻有說法之名,如是土淨而不執於淨,知見而不執於見,色相而不執於相非相,說法而不執於說非說,無往而不通於無實無虛之義,是真如義之究竟者也。
心具足分者,世尊說法初竟,仍引大眾,歸入心地,曰必如是方為具足,世尊誨人不倦,反復詳告,無非堅其信心而已。約分五小段:甲曰正信,正者具足也,究竟而論,應信一切眾生皆成佛,如圓覺經所言者是。乙曰正覺,言善巧取法,非空非有,雖已成就無上菩提,仍不取有少法可得,是為正覺。丙曰正度,言雖度無量眾生,證知佛與眾生都非實有,方名大利法也。丁曰正相,言不可取相以觀如來,致與轉輪聖王無別,但亦不取斷滅,謂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無上菩提也。此惟證入無生法忍者,方不為法所縛。戊曰正行,言一切動作等等,幻來幻去,正如微塵世界之一散一合,假名為一合相而已。此段正合如來入城乞食一段,如是心能平等,慈視眾生,法無高下之分,度無能所之見,相無執取與斷滅之念,行亦不著微塵世界之分合,豈非正之至而具足之極乎。
佛說至此,無可再說矣,遂總結全文,謂空生(須菩提)曰,我今說法,若有人執以為我有四見,是人解我所說義否,空生(須菩提)云不也,是人不解世尊之意。何以故,世尊說法,實非得已,今說四見,實非四見,是名四見,佛故印可之曰然。發無上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知見信解可耳。若復執取於知見信解等,則又生法相矣,此直應前文但應如所教住,點明如是兩字。世尊為人演說者,以化身而不住涅槃,演說而不取諸相,故曰如如,以能如如,故可不動。雖然,能如是者,仍從有為下手,轉俗諦為佛諦,化有為於無為,終不廢妙觀之用。然則全經之旨,世尊以般若妙用教人,由用顯體,依法成道,見相知實相,明心則見性,得如是無上甚深微妙之法。若生驚怖疑畏者,不足與言般若也,雖多讀多聞何益哉。
金剛經心咒
南無盆嘎滑的, 真嘎缽拉米大約, 嗡, 乃恩的達, 愛力血,
Narmobenkiarvat-I Tsunkiarplamedarya Oun Nentitag Erish
愛力血, 米力血, 米力血, 瓶那盈, 瓶那盈, 南無盆嘎滑的,
Erish Merish Merish Binnaryin Binnaryin Narmobenkiarvat-I
者登呣勺的,愛力的,愛力的,米力的,米力的,虛力的,虛力的,
Tsaitenmtsiti Eriti Eriti Meriti Meriti Shriti Shriti
烏虛熱, 烏虛熱, 步又也, 步又也, 娑哈。
Wushjae Wushjae Boyuya Boyuya Soha
讀金剛經一遍後,持此咒一遍。其功德等於讀過九億萬遍,以證得性空,即同無量,惟必請師傅授,方可持頌。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分段貫釋
聖凡不二,但有迷覺,覺於因地者為聖,覺於果地者為凡,更有果地受苦,累世不覺者矣,此無他,不明自家金剛寶藏,所謂終日圓覺而不明圓覺者是也。佛不出世,我其永永沈淪焉矣,可懼哉。今者塵世滔滔,人心幻變,心逐外境,自居於奴,遂迷聲色,迷貨利,迷武力,迷邪說,一切皆迷信,而以我是為眾迷之根,佛欲人類自覺,要人根本打破自己之迷信,人乃反以迷信目之,寧非怪事。經者,佛與諸大弟子說眾生迷悟之根源,阿難等結為典籍者也,後人依據以考證自己之心地,如何而出凡入聖,如何而超登覺岸,其理至顯,其義至密,其用至妙。故依據文字語言以形示者曰顯,般若印證心地而神悟者曰密,金剛經為一切凡聖悟心之門,了悟無明妄心,即是妙慧真心,二心同體,故曰悟心。三界以心為主,心名為地,能印心者,究竟解脫,故又名一切凡夫入如來地頓悟法門。惟經義深邃,倘不解如來所說,則心地莫由證入,此讀誦解之不可忽也。震旦人具有大乘根性,於此經最有緣,獨苦不解其義,講者每多依文解字,此是釋字,非屬解義,聞者復雜參我見,附會邪說,於心地法門,遠之又遠。至內地修持之女眾,或比丘尼,則並此文字解亦不獲聞焉,慧命所關,實為至重,夫甚深難信之法,惟信心不逆者,方能不驚不怖。所謂是經義不可思議,否則滯著名相,輾轉生疑,甚深義趣,反為所掩,是由未證入真智故。金剛經以無住為宗,專言破相,相破則無分別,是謂降伏其心,至無分別智之解釋,多至二十餘種,甚深甚深,不能盡說,要以離我相為第一,以我相為分別之根,即今日人心騷亂之根也,智者了解心性真相,認識本來,言本來是覺,種種分別,盡屬妄想緣影,不為所迷,真理既明,一切無所疑惑,業苦自斷,而金剛般若之妙用出也。
如來於第四時,說般若經,計十六會,六百卷,金剛經乃其一也,以金剛喻般若者,又百喻之一也,或以大火聚喻般若,言無物不遭其焚燒,或以大日喻般若,言無幽不照等等,計有百喻,如來說法,不外八識,二無我,五法,三自性,所言五法者,乃名,相,妄想,正智,如如是也,大般若經經具八十一科,色為八十一科之首,金經說一句不住色布施,言以一賅八十一科,自五蘊,六根,十八界,十二緣,四諦,六度,三十七助道品~,以至菩提涅槃等,盡不可住是也。經只一卷,文約義深,難於解釋,此經先破四相,後破法見,以眾生迷妄之習,在根為見,起見為相,而自心幻相乃一切之根本也,終不離我人憎愛四種情妄,最後言三際心之不可得,云何於不可得之心中,執縛諸見而滯四相耶。行者欲明心不可得,自非修證不可,尤非發明心地認識透徹者,不能信心不逆也,今釋此經,略參無著菩薩十八住說,則如是住,方不生法相,然不內究於心,外求文字,終無益耳。
金剛經者,如來為大乘者說,為最上乘者說,凡未證三昧見實相者,無從測知其微妙,今不得已而依文釋義,說者當提空說,聽者亦當提空觀,經云不可取不可說,從知此經以無住為宗而精義顯焉。
人何故欲修行,曰欲出三界,但三界內外,究在何處分界,曰界在以眾生知見轉佛知見而已,但如何轉,曰入不二,云何入不二,曰無著,無著即無住,若明本來無住,當下即波羅密,夫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乃波羅密多之果地也,必親證者,方達體起用耳。
此經以無住為宗,無住者,非無所住也,乃不著於住也,先不住於相,言外不住於境也;次不住於見,言心不可得,內不住於心也;次不住於法,言不住亦法,並不住亦不住也,然後歸到無住總相。所言住相住心住法者,皆屬於我,粗者我相,細者我見,故先空我,但空亦屬法我,再進而空空,但空又未曾離法,仍屬於我。惟有不著一切,取捨自在,方名無住,即此無住之住,乃名正住,又名金剛道。
無我相人相等無字,乃不著之謂也,非有無之謂也,如經中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等句,從知我見等,有亦無礙,只是住不得,不著者即有而不有,是名無著,又菩薩有我相等句,此有字,亦非有無之有也。
金剛經意義深邃,非可於文字內尋得,如世尊知聽眾起疑,不待須菩提啟請,先苤A先已開釋,故其疑之起因,必於開釋之果中反求,方明其因,若依文字而釋,一若有尾無首,有果無因,甚難明矣。
註金剛經者多矣,一為外道註述,誤以般若無相之體,附會於精氣神之守一,更假托燃燈佛祖所註,用意非不慈悲,誤人實不能免。一為文人註述,即依文直解,前所謂有尾無首者是也,俱不足論。其真能開釋金剛經義者,近之如明憨山老人註,明曾鳳儀之宗通,及石註等數種可讀,遠之如圭峰大師疏論纂要,宋長水子刊定記,西國如無著世親二大士之金剛經論,又兜率天彌勒尊者授無著之八十章偈,皆所以釋金剛經者,雖然,此經不關文字,不關註述,縱使世尊再來,一一開示,轉不如行者自心內證之較為親切耳。
眾生終日取相,不能見性,二乘偏執於空,見而不見,以此偏執之見,亦我相也,不知性相不二,非性無以立相,非相無以顯性,今說破相者正以顯性,所言降伏其心者,破一切幻境幻心幻法幻覺者也。破者離也,以妙慧力,離一切諸相,乃能證於如來無上菩提,即名諸佛。金剛經分資糧位,以發大心度眾為成佛正因,又分九種辦法,以證得法身,得無生忍為根本,然後證至初地,破俱生我執,至八地以上,破俱生法執,至等覺位,破極微細所知愚,層層證入果地,總不外甚深金剛如幻三昧,至得無所得時,斯名金剛道後異熟空,方名般若波羅密多。
佛說般若經,前後共二十九年,凡四處十六會,一王舍城鷲峰山七會,二給孤獨園七會,三他化天宮摩尼寶藏殿一會,四王舍城竹林園白鷺池側一會,全部六百卷。
世親之造金剛經論,由破疑以明旨,分金剛經為二十七疑;無著再造論,以究竟住為宗,分十八住,蓋本於所教住而發揮者也。世親為初機初信者說,必不驚不怖不畏者,方可與此經相契;無著為已修證者說,明知無住,卻使有住,非深明若心有住即為非住非住之旨者,不足與語十八住也,惟此經不同方等,當就究竟了義說,應參無著說為是。
以金剛經分三十二分者,梁昭明太子之功德也,惜其義未明,茲判為二十分, 因前後經句,文同而義異,學者每苦於不明經義之所在,故每分加以說明,以清眼目。又金剛經論,流傳中國,在梁後數百年,古人有未及見者,註述是以不同,又講經與隨說及開示法不同,對人開示,應以人為主,相機而酬,可就聽者之程度而深淺之;若講經則普大眾,應以經為主,極難普及於聽眾。如說大乘了義經,只可就決定了義說,視座下聽者,一切皆大阿羅漢,住於八地者然,不當稍事遷就,以為不可教授而改其經義也 。故講經只可為已修證者說,在近世畢竟當機者少,若並經文亦未研究,驟聆法要,則領會更不易矣。
金剛經乃入大學之教科書,但無論初修久學,內道外道,男女老幼,識字或不識字,無不喜讀此經,則知因緣之不可思議矣,其夙世必讀誦此經,然則學佛又豈可以今世論,視為初學而輕視之哉。彼死執三大阿僧祇劫者,可以悟矣。茲為釋題:
金剛者讚美比喻之辭,言般若之貴,無可比喻,惟帝釋有寶杵,曰金剛,具有三德,其堅則無物可破,是其體也,其利則能破一切,是其用也,其明則光明無量,是其相也,即言聖凡同具之體相用三德也。
般若,華文難盡其義,無可翻譯,仍用舊名,其義則謂「通達世出世法圓融無礙恰到好處之大智慧」,方可比擬之。
波羅,言彼岸,由此達彼也,實則假定之辭,密者到也,言到彼岸也,密多義同,言到彼岸之上也,而由此達到彼岸,即是心之變易,心者,幻心也,由性體中起出妙用曰心,如鏡中之影,影實不有,但亦非無,只有而不可得,性則永永恆常不變也。
經者,道也,法也,常道也,契也,契於機而一貫之,故又曰貫,貫其義也,義也,總言此金剛般若永無壞滅,人人本有,徒因迷而在此岸,當內證諸心,超登光明之彼岸,此即一大事因緣也,佛何故出世,眾生何故學佛,亦只為此事。
般若放光分第一
分義 諸佛說法,本無定相,以諸法空相故,既隨處是法,不離坐臥行,應機而啟,何須言語音聲,在在般若,處處放光,豈肉眼可得而見哉。自食時至敷座而坐一段,即以六波羅密行化,如乞食者,教布施也,著衣持缽者,教持戒也,次第乞者,教忍辱也,收衣缽洗足者,教精進也,敷座者,教禪定也。一切皆般若也,此乃世尊不開口之說法,放如是光而人不見,獨須菩提知機而啟請,機者,乃在座諸眾恰到當機之時,如聞此法,必可領悟,正法會之因由也。又此經所說,偏重金剛般若之用,故開首一段,即是表用,雖然,用隨體立,體由用顯,言用則體在其中矣。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缽,入舍衛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缽,洗足已,敷座而坐。
註釋 此經以無住為宗,正顯般若智用之相貌,故以降伏為綱宗。但般若無相,惟藉行住坐臥以顯,顯者,領會之意爾。會則處處風光,在在般若,翠竹黃華,盡通人意,不會則越說越糊塗。試觀世尊於說法前,忽忙此一段,依事而論,究與本文何關。不知六波羅密門,盡已釋人,放此無相之光,見此光者,即證得金剛如幻三昧。是世尊已說真如般若竟,更何必再啟言說。夫般若者,乃用於恰恰當機之處。眉言目語,本無聲音,對方亦不必以目見,不必以耳聞。接此機者,其先一須菩提乎。但說法者為度眾生,聞法者亦不忘眾生,須菩提雖已明悟世尊之旨,而普利群眾,仍待啟請。明知無法法,且說不可說,正不妨一說耳。
應機緣起分第二
分義 須菩提因機而啟請,世尊喜其知機而讚許之,彼此原已心領神會,故曰唯然,但目的還在度眾,以大眾尚未達意,願再以言語啟發之,彼大眾固願樂欲聞也。
時長老須菩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世尊,善男子善女,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佛言: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汝今諦聽,當為汝說。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註釋 須菩提問意,謂般若以無住為宗,並不住於住,斯名正住,然必如何而為究竟住乎,請佛為諸菩薩決定,蓋世人迷惘,在心之疑惑不定,不名降伏,初念非不趨善,徒因知見煩惱,疑而不決,為多生習氣所沖動,現前習俗所引誘,不覺入於邪道。及已修行,悟道未徹,法障仍在,所知又起,此微細疑即無明惑,非佛不能為之決定也。行者當問自己之知見,果能無著否,果能廓然無疑也否,若得究竟住者,即能降伏其心,即名證得無上菩提也。降伏者,非壓伏六識如凡夫修也,亦非斷滅七識如二乘修也,乃起八識心田微細習氣,以般若掃蕩之,轉識為智,如化敵為友,化惡人為良民也,故曰降伏。雖然,豈易言哉。降伏二字,乃用在已發心之後,雖發心而取捨進退莫決,因而生疑,心遂惑蕩,若不將此心降伏,必不能安住於大乘,故不依有住而住,亦不依無住而住,如是而住,是真降伏,惟諸菩薩大根者,根已成熟,請護念之,為決定可耳。小根者,根未成熟,請付囑之,令之增長可,云何者,請示其辦法也,實重於事修也。佛故許其知機,讚嘆而印可之,又曰如是住,如是降伏,即暗指乞食一段,如是妙用而已,若利根人,一聞於耳,即已徹了如是妙諦,通達瘤諸法如義之旨矣,然小根人尚復茫然,故再鋪陳。所謂如是法者如下云云,須菩提答言,唯然者,表自己已明悟如是之旨也,願樂欲聞者,願佛再伸說如是法以示大眾也。
凡讀此等經,當作四面觀,一觀佛,二觀請問法要者,三觀聽眾,四觀自己,身入其境而圓化之,於微細處體察之,方有少分相應處。
資糧分第三
分義 凡事必賴資糧以成就,況學佛乎。世無眾生,依何成佛,佛度眾生,眾生亦度佛也。所言發菩提心者,發親證菩提心之心也,故先降伏其心,似若利己而非關度眾矣,不知自他不二。外眾生者,各類眾生也,內眾生者,我未降之妄心煩惱也,不獨我人如是,即各類眾生,莫不一一如是。世尊為一切眾生說,願其自度度他,皆證到無餘涅槃,無餘涅槃者,人法雙空,了無掛礙,方名無餘。 如有能度之我,即名我相,有所度之眾,即名人相,我和眾生,具此因緣,即生功德勝劣成就煩惱等法見,名眾生相,此念不除,堅執如壽命,即名壽者相,然則諸相不空,眾生何由而度,佛何由而成哉。今以度眾生為成佛資糧,更以破四相為度眾資糧,入菩薩位,以為基礎,我皆令入一句,為示行者發廣大慈悲願力,攝受眾生主因,而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一句,又為破四相之總法,言無住於能度所度之願,則四相自然不立,但如何而能臻此無上境界耶。 曰當行波羅密,以布施為首,即代表六度萬行一切波羅密諸法行相,言皆不應有所取著。先把自心放大,儘量外放,即同十方虛空之無盡,我之法性,即遍滿無盡,由此所成就之福德性,亦如是廣大無盡,不可思量。以毫不執我,則其大無外,其小無內,我之所謂我者,又將何從執取。我既不立,人又安在。惟此獨妙法門,慧眼人更不必再加思索,但應照世尊所教而住可矣,此乃成佛資糧,無上微妙,簡捷了當,乾淨暢達,不事猶豫。此世尊開口說法已竟,然座上仍復茫然,故下再呼須菩提而告之。此一段,又若為全經之總題,以下盡是文章,以分釋此義者,故無著判為資糧位。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註釋 佛視眾生各各皆本來成佛,以本具佛性故,惟因眾生念念迷而不覺,間或有覺,忽又復迷,原由眾生只知執我,愈執愈小,愈難成就,由小發大,必先無我,而無我之層次甚多,一明我,明我自己究是何物,以四大幻身為我耶,根塵幻合為我耶,層層開釋,則知真我者非此,獨我常恆不變之如來藏性,乃屬真我,但我何故而入於迷醉耶,二法我,所謂法我者,即我本性中所起之幻心幻法是也。既因幻心而由覺入迷,亦必藉幻心以出迷入覺,諸法本空,然正用時,亦不宜偏廢也,我既如是,眾生自亦如是,既屬同體,則推己及人之念起矣,誌公所謂以我身空諸法空,千品萬類悉皆同,此即是修。 人果能同體大悲,則執我之見日小,利眾之心日大,至普遍廣大,冤親平等時,即離一切諸相,是名無我。無我者,佛也,故發大心度眾,必掃除我人四相。應如是三字,乃決定不疑之辭,捨此更無別法。一切眾生之類,表其眾也,我皆令入者,發心也,無餘涅槃者,使彼皆究竟成覺如我一體不二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有三義:一言實無能度所度諸相也,有能度,即立我人四相矣。二言眾生本來成佛,不必由我度而成,如圓覺經所說義,但我不可無此宏願耳。三言眾生者,即內煩惱也,此內眾生,下由四相起。自己之煩惱眾生,何時度盡,即何時成佛,一切眾生之類,亦皆如是,亦各各各有其內煩惱眾生也,然以大心無相故,了知本來不有,徒因執我而起,若有我人眾生相對者,即是根本煩惱,何得成佛。此處是總破四相,能如是,乃降心唯一辦法,成佛第一資糧。佛說法豈僅對在座聽眾已哉,凡卵生胎生以至非非想眾生,佛無不平等護念付囑,必如是觀,大心乃可啟發耳。我相者,立可能之愛見也,人相者,由執我而及所執者也,眾生相者,我人互執以相成也,壽者相者,執持此相如命根也,此乃入生死之總根。
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註釋 上言度眾生以為成佛資糧,而破四相,又即度眾生之資糧也。凡度眾生與無四相,一切皆屬於法,是又立我人四相也,著於有矣。若不取於法,是亦立我人四相也,又著於空矣。惟取法而無住,不著二邊,則取捨自在。所言法者,自布施起,至六度四諦十二因緣三十七助道品,乃至八十一科,無一非法,言皆不可著也。此菩薩以行六度波羅密為住處,菩薩雖行六度,而不執取六度之相,於第一義不動故,能施之我,所施之彼,以及中間布施之物,三輪皆空。以諸相不生故,根塵脫落故,然此正復不易,必先明心見性,證得法身。觀此性量,本來廣大,如十方虛空,不可測量,而此無相之福德性,亦復如是不可思量,福慧齊圓,不偏枯也。然則明心性之廣大者,又即破一切法之資糧也。故此分為資糧位,菩薩但應如所教住,言即如是住可矣。此世尊開口說法,至此已竟,以下所說者,皆本此資糧而發揮之也。
明法身分第四
分義 度眾生者,應先明以何而得度,了解度義,方名成佛。 度者破眾生知見,開佛智慧是也。眾生執於有相,摶取色身,遂為情欲所蔽,首當破之。故如來者,法身實相也,即如來今日應化示相,亦屬幻軀,尚不可取,況世間一切諸相也耶。諸相都屬幻化非實,了達此義,實相始證,此惟以慧見了知,即名得度。惟法身雖無相,仍不能離於言說,法身亦非如來獨有,即末世眾生亦可證到,彼之能生信心者,已於千萬佛所,種諸善根,已成就如是無量福德,不以其生於末世而輕之,或自棄也。是諸眾生,不但能不取於相,並已能不取乎法,以法亦幻相,借以得度,度則法亦無用,如過江必用筏,到岸不須船,此惟無四相者為能,何吾疑也。故曰莫作是說,爾惟以無上菩提為歸止,至所謂無上菩提者,乃聖凡同體不二之大悲也,乃不可得之大覺妙淨心也。如來證得者,證此不可得也,以畢竟不可得故,乃亦無名可名,無說可說,說者既不可執取於說,聞者又安可執取於法乎。故曰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所言不可取者,亦不是不取法也。以證此智相法身者,雖同此無為一門,卻有分證全證之別,故曰一切聖賢,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雖然法身無相,其福德性則不無,不可以世間有相福德為比而論多寡,若以三千七寶布施,尚不如一行偈之究竟與無量,以諸佛諸法,無不依此而出也,無不證得智相福相法身而成就也。但又不可取實有佛法,以所謂佛法者,如來為證者說,如已證得,即非佛法矣。今姑留此假名,用以流佈後末世耳。此分極言開佛知見,以為根本,是以般若稱為佛母,而所謂此經者,則又非此五千言之金剛經也,行者試一參之。此分無著判為加行位。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註釋 前云破相見性而成佛,於因地既屬無相,則果地亦不應有相,然則佛何故又取此身相耶。佛言此身相者,不因聖凡而有異同,一切幻化非實,如來者,法身也,但一切眾生同具法身,何以不成如來耶。不知以體論,同具佛性,以煩惱論,自別聖凡,故在凡夫為因心,在如來為果德,是如來者,已圓證法之佛身也。凡夫執之為有,恆住於有相,以為修因,二乘執為無相,恆住於無相,以為修因,菩薩己知報身非有,法身非無,但趣向佛乘,猶存法愛之相,佛則以法身為真如無為,法體非即非離,未嘗來,亦未嘗不來,此非眼見,乃屬證知,故不應以外幻虛妄之相見如來,當以內證微妙之相見如來也。由內證故,見義斯圓,法身雖不可取相以見,但亦不可離相見也。今先破色相,如來三十二相,乃色身幻相,相即非相,可取而名如來乎,曰否也,不可以色相見如來。佛故許之曰,凡所有相,不問三十二相凡聖等相,一切幻境幻心幻覺,皆屬妄相,若以智慧照見諸相非實,了達此義,則廓然開朗,親見實相矣。實相者,如來也,非別有無相之佛也。前見字有澄思諦觀之妙,後見字有徹了頓悟之境,惟見此見者,同屬於相,亦不應取而成法相,故當遠離。昔有頌曰: 凡相滅時性不滅,真如覺體離塵埃,了悟斷常根果別,此名佛眼見如來。此段得言不可取色身,以佛之三十二相尚不可取,況世人多慾之色身乎。此段總表法身。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何以故,是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註釋 言前既不取色身,則法身又將如何證取耶。良由眾生具足法身,而不自覺知,非經先覺開示,聞及正法,何由開悟,無著大士所謂欲得言說法身是也,故雖後末世眾生,聞此妙法,一念凈信,其人已多生值佛,種諸善根,何可輕慢。故信根一念,諸佛盡知,如來悉知悉見,雖未具足成就,此時尚稱眾生,但其福德已屬無量,蓋能無我人四相者,其人已無顛倒之我,方能如是深信不疑也。若稍存疑惑,即取相取法矣,或偏於不取矣,不可因末世而斷為無此等利根人也。是故二字,乃佛告誡決定之辭,謂有法無法,兩無自性,如空谷傳聲,何得妄起有無之情見耶。今所言有者,如渡河須用筏,到岸不須船,用捨兩無意,有取即成迷,以其立四相也。夫攝有相歸無相者,起般若之智用也,經云,若出生死證涅槃界,愛非愛果,法非法因,一切皆捨,雖正因正果,尚在所捨,況非法乎。至福德云者,言其人已得人無我慧,故不執有為之法相,亦不執無為之非法相,並得法無我慧,人法俱空,量等太虛,故其福德不可量耳,是故修無上菩提正因者,不應取法,言不住於有為生死法也,不應取非法,言不住於無為涅槃法也,然則二邊不住,將取中道耶。曰中依二邊而立,取中不異取邊,亦不應取也,以有無皆屬於法,皆非第一義,故不應取,惟有般若妙用,於經而離經,於法而離法,但離其病,不離其體,通達無我法者,是名菩薩,此段表言說法身。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 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註釋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無上正覺也,惟佛證之,但此無相之大智慧相,本體即空,何有得失,黃蘗云: 法本不有,莫作無見,法本不無,莫作有見,謂無即成斷滅,謂有即成邪見,故無著之妙,不可思議,實際理地,一無所得。 以利眾故,不妨起種種言語聲音諸相,然說即無,得即無得,無得之得,斯是智得。 故說者不可說,聽者不可取,良由無上菩提之法,非耳能聽,故不可取,非口可道,故不可說。言其有,則無狀可名,以無實體故也,此曰非法;言其無,則靈妙難思,以真如實有故,此曰非非法。故不取,亦非不取,亦非不取,名不二取,此無為之極則,最易落於偏空,無為不著作為,故不見有無,無為無可分別,故無得無說,證此理者惟聖位得全證,賢者得分證,此其差別耳。此段表智相法身。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勝彼。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是名佛法。
註釋 福德有二,一福德相,即世間七寶多珍及名利恭敬者是,但是事福,幻而非實,且有相有為,更有數量,故可言多。二福德性,乃荷擔無上菩提,依般若慧,自性清淨,不墮諸有,性周法界,其福德亦隨之廣大無邊者是,此是理福,不可以福不福或多與少論也。 兩相比較,勝劣不可思議,蓋一為有限,一為無量:一為有盡,一為無窮;一為添煩惱轉墮落,一為出生死超三界;一為速朽,一為究竟。故遠不如以少分經義,如一行偈,受持可以利己,為人說可以利他之福德為勝也。是故般若為諸佛之母,成佛成菩提,皆依之而出,出者,成就也,波羅密也。此經不得僅指文字,文字是文字,何由而生佛,如香非焚不薰,鐘非擊不鳴,故經者,心佛相印之妙蓮華也。以般若為成佛之資糧,若無資糧,終不可成,若但求文字般若,忘卻自性般若,如看人吃飯,自不能飽,依文字經而說,經是世尊說,經固因佛而有,依真智而說,經是一切生佛同具之本德,煩惱則隱,智了則顯,佛固由經而出,讀經者,萬不可死執文字以求也。近世學佛者眾矣,成就則如鳳毛麟角,其故由於取相病深,不易變易,如初取惡相,習久不覺,後因悔過,改惡而趨善,又執善相,善未究竟,乃求於佛,求佛者,求究竟也,若又入於佛相,習成依賴,終不能成,及明究竟,還歸本性,內求諸己,復著法性,雖內亦外,雖空亦相,仍未離我所故,惟比較執文字者只高一籌耳。如取物而食,必以到口親嘗為究竟,雖已開車檢物,乃至目見手取,但尚未入口,究其味之如何,仍屬千山萬水,與未入門未見食物者正等,然則求經與自求,關係得失尚如此,豈可草草忽過,徒執此經為五千餘言之金剛般若經哉。故經亦假名,法亦幻法,所謂佛法者,只為不知者道,約世諦故有,實際本空,何有佛法,約第一義即無,故曰即非佛法,但不廢有而偏空,不妨存名,曰是名佛法而已。彌勒偈云,福成第一體,即言佛法出世,其福無比,故成第一。此段表福德法身。 合此三分,則性相不二,而法身之體用備矣。
毋驕慢分第五
分義 以下均言修證法身之辦法,計分九段,修行目標,在捨我見,則苦厄方度,若自以為有所得,即非得矣,世尊引須菩提自己所證四果而言,若有自以為我已得果之念,可名為證果否,不不也,若有自以為我已成阿羅漢道,可名為成道否,不也,以有即名諍,諍則不名樂阿蘭那矣。非但此也,即我如來自己,昔在燃燈佛所,雖蒙授記,可自以為得法否,不也,以實無所得,方是證得,斯名廣大,故不當自起知見,橫生我慢也。以證果成佛者,尚如是謙下,況世間微小之得,細如螢火之光,可驕慢以自障於道耶。
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 何以故,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須菩提,於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是名斯陀含。須菩提,於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為不來,而實無不來,是故名阿那含。須菩提,於意云何,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世尊,佛說我得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是第一離欲阿羅漢。世尊,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 世尊則不說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者,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
註釋 此分以離我慢障為旨,佛先以須菩提自身所證者為喻,若證果得道,乃自以為有所證得,即之我人眾生壽生壽者,無論於人於法,外諍內訟,均屬顛倒,不名無諍,以須菩提實無此顛倒行,故名樂阿蘭那行,言清淨無諍者也,以證果得道之人,尚不應有此,況下此者乎。 又二乘偏空,以為泯諸法歸空,乃屬無為,佛則現起諸法而不見其有,並無為亦不可得也,故非住於無為,即可名為究竟也。蓋四果差別,各各有得,論果則不無,論相則非有,正應前說佛法者即非佛邵法,是故動念有取,已塵根纏縛,能所對立,即入凡流矣。四果之中初為見道,次二為修道,後一為無學位,謂心地已明,所作已辦,無可再學也。 然必再轉有學,學世間法,通達人情世故,用以方便度眾也。
佛告須菩提,於意云,如來昔在燃燈佛所,於法有所得不?不也,世尊。如來在燃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
註釋 此段世尊表自身在燃燈佛所,證道時之境界也。 謂凡自謂有所得有所聞者,已落分別執著,心量已小,不名廣大,但名少聞,心行無所行,得無所得,乃為多聞廣大矣。此法見之障,亟當遠離,況道屬自證,離心緣相,故無相可得。燃燈授記,亦只言表,言屬緣空,離言說相,自亦無相可取,昔世尊自釋在燃燈佛所,得無生智,不取於法,如經云:「海慧當知,菩薩有四,所謂初發心菩薩,修行菩薩,不退轉菩薩,一生補處菩薩。 此中初發心菩薩,見色相如來;修行菩薩,見功德成就如來;不退轉菩薩,見法身如來。 海慧,一生補處菩薩,非色相見,非功德成就見,非法身見。何以故,彼菩薩以淨慧眼而觀察故,依淨慧住,依淨慧行。淨慧者,無所行,非戲論,不復是見。 何以故,見非見,是二邊,遠離二邊,是即見佛,即見自身,見身清淨,見佛清淨,見佛清淨者,見一切法皆悉清淨,是中見清淨智,亦復清淨,是名見佛。 海慧,我如是見燃燈如來,得無生忍,證無得無所得理,即於此時上升虛空,高七多羅樹,一切智智,明了現前,斷眾見品,超諸分別,異分別遍分別,不住一切識之境界,得六萬三昧。燃燈如來,即授記我: 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是授記聲,不至於耳,亦非餘智之所能知,亦非我惛蒙都無所覺。 然無所得,亦無佛想,無授記說,授記想,乃至廣說言無想者,顯是智證,而無所取故,想者心法,非是語故,當知此中說智之境界,是故言以淨慧眼而觀察秋故。」經言如是,讀此當自明了,總言不著四相也,燃燈佛係世尊第二劫滿時所遇之佛,世尊獻五莖寶蓮,表示五蘊性空,遂得授記。 世尊第一劫滿,遇寶髻如來,第三劫滿,遇勝觀如來也。世尊成佛時,得燃燈佛印可。 此證法身成佛時也。
淨佛土分第六
分義 佛土本來莊嚴,不勞眾生再事莊嚴,若以七寶莊嚴者,非真莊嚴也。 當以明自性,清淨爾心,斯真莊嚴耳。且此莊嚴云者,亦假名而已。凡諸菩薩,清淨爾心,當見境無住,住即執著。又當見境而應,應而不染,以染即繫縛,著即顛倒矣。 有般若智慧者,自然體用一如,於無所住中,不廢其心,雖生其心,生即不生,外不住於六塵,內不住於六根,中不住於六識,以無住之廣大,非證法身者不足當之,故曰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又如以色身言,身雖大於須彌山王,尚稱非身,言尚非法身也,以法身方可名為大身也。 是以恆河之沙,沙等恆河,如是沙數三千世界七寶布施,尚不能比擬其福德,則福德性之廣大可知矣。所謂有形終不大,無相乃為真,必如是證知,乃名淨佛土耳。
須菩提,於意云何,菩薩莊嚴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故,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註釋 佛土有二,莊嚴亦二,一法相土,謂有形相可得之土,二法性土,謂離相湛寂之真如性也;一形相莊嚴,謂七寶嚴飾也;二第一義莊嚴,謂無分別智,通達實相,內發恆沙清淨功德也。此即無相可取,若執以為可取者,此即妄相,住於色境,遂起染心。此段以清淨佛土為住,正取自性莊嚴之意,而以不取為取,無住為住也。 心不住色,乃至不住聲香味觸法等,正是住於清淨,故曰應如是生清淨心。但心本無住,亦無所生,不應二字,正顯本來之意,意,生其心者,非真有心可得而生也。言妙用恆沙,非無所起也,應無所住,是明其體,而生其心,乃表其用。六祖悟此而得全,遂曰何期自性本不生滅,何期自性能生萬法,正表體用一如,後人誤執不生與能生為衝突,真所謂不識自心,學法無益,應被五祖所呵。南嶽云,一切法皆由心生,心無所生,法無所住,若達心地,所作無礙,此真住於淨土者矣。前佛說四果而離四果,說燃燈得法而離法,說佛土莊嚴而離莊嚴,此皆佛法也。但前云即非佛法,是亦並此而離矣,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今歸到究竟清淨,不名無住一法,是故二字,仍鄭重告誡,決定所說,尤妙在如是而已。 此段經文,譯文似不甚圓,以心本無生,後世學人,必多誤會,誤以為另有一心可生矣。 若云菩薩如是清淨,不住色,不住聲香昧觸法,本無所住,乃起妙用,如此方不落邊際,亦合般若宗旨,且圓義中無應不應也。行者當自體會,不必定分文字勝劣,知其義可耳。若標新立異,故改經文,一失其義,則罪莫大焉。
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於意云何,是身為大不?須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註釋 清潔本然之土,即清淨法身,是真大身,所謂佛身充滿於法界,不假修證,本自圓成是也。文殊曾問世尊,何名大身,世尊曰,非身是名大身,具一切戒定慧,了清淨法身,故名大身,即此大身,亦不可住著,況報化身乎。 佛言今以須彌山王喻此法王身,寧可取以為大否,曰不可也,此顯性與相之差別,蓋身如須彌山王,指修羅王之大身言,用以為喻,彼身如是大,尚不應取,況下此者乎。此分以譬如有人句,為不捨眾生意,言應成熟眾生而不捨也,以眾生非眾生,其大身亦同佛故,皆不應以形相取耳。
須菩提,如恆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恆河,於意云何,是諸恆河沙,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恆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恆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註釋 此第二次較量功德也,以此恆河沙數之恆河,其各各恆河之沙,數已不可衡量矣。乃以如是沙數之三千大千世界七寶滿足,用以布施,其福德更不如四句偈等,豈四句偈之勝功德哉,乃受持此一行偈之功德也。故但布施而無般若,不趨菩提,終屬有漏之果,未為勝也。
尊正教分第七
分義 佛法聖量,非同外道散亂諸論,故當依般若修,經雖文字,實不離乎覺性,迷者偏執文字,智者印諸心地,以文字般若,印諸自性般若,非一非二。若是經典者,言若是微妙之經典也,則在在處處不離佛性,皆是佛矣。 我如是,一切眾生皆如是,當互相尊重,自居若弟子也,可見盡虛空遍法界,眾生無盡,佛法無盡,即正教無盡。隨地隨時隨人,皆表此無上法王,即一行四句偈之微,亦可受人天供養,如佛塔廟,以言尊貴,固歷劫不磨者也,故名金剛,表於文字者,即曰金剛般若波羅密經,是一假名耳。如來所說法,畢竟性空不可得,故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說且不可得,況五千言之文字耶。 知此則知尊正教之意,乃另有所指,不獨外論典籍不足取,即此文字般若亦不足取,但存假名假說而已。
復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即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持。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波羅密,以是名字,汝當奉持,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密,即非般若波羅密,是名般若波羅密。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
註釋 隨說者,謂不拘人何地何時何段,乃至一偈之微,凡九法界眾生,皆當一心供養,如對佛等,何況盡能受持讀誦乎。 帝釋為天眾說法,諸天皆向座恭敬作禮,為重於法,所以尊其處也,凡藏佛舍利為塔,奉佛形像為廟,藏佛經為閣,盡能者,盡通達甚深般若波羅密妙義也。以成就法身曰最上,成就報身曰第一,成就化身曰希有,勝出諸乘,世間無比,以若是經典所在之處,言必通達若是之經典,非徒五千餘言之經文也。 若是經典者,即三寶具足處,謂經者是法寶,即為有佛者是佛寶,若尊重弟子者即僧寶。 眾生雖未顯三寶之勝德,究其可能本體,實完全具足,然則若是經典者,指經文亦可,指能受持讀誦之人亦可,即指一切諸有情亦無不可,故人和人,有情與有情,各各自有其具足三寶,彼此互對,互相恭敬,各各自陳為弟子,互相禮敬,又何貪瞋淫殺之惡果哉。晏子久而敬之,稱曰善交,以其能全也,我國重禮教,禮尚居於教之先,維持世道人心,此為根本。試觀社會中下等人,動輒諍鬥,以無禮教以範之也,上等人則知互敬之義,而諸佛子,尤當念同體大悲,視一切眾生皆本來佛也。隋時蜀民荀氏,嘗於空地,虛空手寫金剛經,遂感諸天覆護,遇雨此地不濕,牧童藉以避雨。至唐武德間,有僧語村人曰,此地向來有人書經,諸天設寶蓋於上覆護,不可令大作踐,後設欄圍繞,內供佛像,常聞天樂之聲。 此亦諸天恭敬說法處之意。 此段重在佛法聖量,非可取於外道諸散亂論也。 故當依般若修,不當隨順外論典籍修也,約有五種勝因,一者攝取福德,隨說是經,福德已不可思議;二者天人供養;三者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四者為尊敬之念,如即為有佛等;五者無執取義,言不執於佛不取於法,如佛說般若波羅密者,即不可取,故曰即非般若波羅密,但不偏空,仍存假名,故曰是名般若波羅密。今所說者,只為未了解者對治法耳,若已明其義,即不必再說,故曰即非。 又曰如來無所說,此無所說,正不可稱量之勝法,非外論所可比擬於萬一也。
供養給事分第八
分義 世尊住世,為一大事因緣,欲眾生了生死,而眾生之所以報恩者,若徒取形式上之香花莊嚴,豈真供養給事哉。必也以養志為先,自己明此大事,求了生死,斯真供養矣。原夫眾生之所以不能自在如佛者,良以無善巧方便慧,乃摶取色身名身,成此世界,由微塵而世界,由世界而微塵,輪迴無盡,苦惱無盡,不知此乃影像相,如不能離於幻影,則視一切妄相,執為實有,在微塵執微塵,在世界執世界,在佛則執三十二相矣。如是顛倒,自不明一合相圓合而成為實相之理,故當離一切相,以無住為住,是真供養如來者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註釋 世界微塵,同一生滅之幻相,散為微塵,合為世界。其實微塵世界,皆無自性,非有實體,眾生執有,搏取色身,假立一合相,但不過影像而已。以搏取色身,故成為世界,不能無名,遂立名身,世人愚癡,無善巧方便慧以破之,不得自在,故佛反問之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註釋 前段佛謂眾生之色身名身,不過微塵轉世界之一幻起幻滅耳。何可摶取,即今如來之三十二相,非正覺性體,又何嘗不是幻身生滅,豈得因佛身為佛身為奇特而可分別哉。 夫如來者,法身也,不可以取相見,不可以離相求。汝今欲供養如來,若以見相為供養者,非真供養給事者也。行者於此等處細參之,最可發平等智光。
精進分第九
分義 凡修行人之不能深入精進者,由於未斷我愛與謀利養,遂生熱惱二病,以此聞經而信不清淨,當遠離之。不清淨者,未決定也。四相不離,驚怖畏起,但能離一切相,即名諸佛。今肯以恆沙命身布施,其不謀利養可知。然無金剛般若,則仍存法見,心未清淨,實相難顯,未離熱惱,其福不名為勝。須菩提表如何精進法,發此一大篇議論。世尊故印可而重許之曰,如是如是,不獨爾如是,若復末世,能不驚不怖者,其人甚為希有。今之妄測他人意境者,即由自己驚怖中來,驚怖由未決定中來,如一旦豁然貫通, 應地一聲,桶底脫落,有不歡喜至涕淚悲泣者乎。然涕淚悲泣者,正表在座人初開悟時驚喜意境。 此尚未離於熱惱,未可名為清淨也。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恆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甚多。
註釋 此段係第三校量功德,意謂眾生貪著利養,視身命太重,故難精進。今言捨身命如是之多,豈復有懈怠利養之可說。然成福之勝因甚多,其福德性未可執以為空也。且捨身命,徒苦身心,不趨菩提,終成有漏,故不如四句偈為勝。 此金剛若波羅密經者,乃最上第一希有之法,但可自信自悟,惟佛與佛,乃能證知,非捐無量七寶可求,亦非捨無數身命可得,必由精進而得。然得亦無得,得此無得之得,在自性虛通而已,豈可著言語音聲文字形相以求者哉。故云實無少法可得,名為阿耨菩提,且於此中,即般若波羅密亦不立,無物無人無佛,所謂大千沙界海中漚,一切賢聖如電拂。故知微塵世界,三十二相,恆沙身命,乃至四句偈等,皆屬曼屬假名而已。
爾時須菩提聞說是經,深解義趣,涕淚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說如是甚深經典,我從昔來所得慧眼,未曾得聞如是之經。世尊,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信心清淨,則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尊,是實相者,則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世尊,我今得聞如是經典,信解受持,不足為難,若當來世,後五百歲,其有眾生,得聞是經,信解受持,是人則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不驚不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為希有。 何以故,須菩提,如來說第一波羅密,即非第一波羅密,是名第一波羅密。
註釋 佛說至此,已將金剛勝義,全盤披露,以不著一切相,即得實相,與佛何別。能信解受持者,即是無上威光,為最上第一希有之法,名佛出世可也。須菩提喜極而悲,發揮此一大段議論,以表其所親證而為大眾說也。夫眼而能聞,其非肉眼可知,深解義趣者,通達實相也,信心清淨者,絕無絲毫疑惑知見存於其中也。實相非相,云何有生,約第一義說,此一切法無生,即真如實際之相,約世諦說,免入斷滅,乃假名實相。若決信諸法無生而不壞假名,即相而離相,即生滅而證不生滅,是真信解受持者矣。此段重在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二句。夫離相即佛可耳,何又曰即名諸佛耶。以佛亦假名,執取有佛,仍未離相故也。須菩提分現在聞佛所說,與若當來世二見,仍未離我人眾生壽者,此正恐世人有此分別耳。即今紛爭不已者,正坐此病。故以第一希有許之,極言後五百歲,非無此等人也。佛亦重許之曰,如是如是,良以甚深微妙之法,貴在信解成就,而信解貴在決定不疑,徹了根源,威力無上,故無驚怖。與不識不知無驚怖者不同,故名希有。但何又名第一耶,蓋一切以法身為大,法身由此成就,無與等者,故曰第一,若約第一義說,即非第一,以無生滅成壞前後來去,誰為第一耶,惟約世諦說,不得不存此假名耳。 世尊教人以般若掃除一切見,隨說隨掃,掃至最微細之法見時,並金剛慧亦不立,是無上,是無等等,有不喜極而涕淚乎。然此表幻法而非情見也。
住忍苦分第十
分義 精進深入者,不僅一布施已也,必忍辱以赴之,若有心動,即非忍辱,安名清淨。歌利王表貪,凡見色而盲目,聞聲而迷,是名割截身體,節節支解,心若住於色聲六塵,即不名覺,非住於菩提矣。 此降心第一妙訣,先忍幻身受苦之我相,再忍幻心緣起之法相,言離一切相者,不僅此幻身受苦之相也。 否則以恆沙身命布施相衡,此尚不得名為忍辱耳,故必除妄生慧。斯名真忍苦,真波羅密也。
須菩提,忍辱波羅密,如來說非忍辱波羅密,是名忍辱波羅密。 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我於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何以故,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瞋恨。須菩提,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則為非住,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故,應如是布施。 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則非眾生。
註釋 經文處處說般若,人將疑不必勤苦行度,但持說般若可矣。 是將偏於理解而忘卻事修也,故云布施,然非單說布施一門也。凡六度萬行,無一不相通,無一能離般若,還當住於忍苦處。世尊自表往昔所修之苦行,意謂若無般若,即不能行忍而起瞋恨矣。若以節節支解為苦,即有人四相矣。因世尊此時,已離一切人相也,並離一切布施忍辱諸法相也。是故心不應有住,以根本心不可得,此不可得者,即是菩提。若有所住,即為有心,即立色聲香味觸法,而不能住於菩提矣。 住菩提者,住於無所住也,若心有個阿耨菩提可發可成者,即已住色,以其有心也。若心以為無阿耨菩提可發可成者,亦已住色,以其有法也。 二者同屬於法我,不名離相,然則如何而可。 曰先明根本,證得本空,立亦得,不立亦得,立不立都得,如不明根本,但達理解,未證於事,則立不是,不立亦不是,立不立都不是。 此妙用處,不可思議,今我說者,只可言用,無可言妙,以妙在汝邊,非關我說。 又所說離相者,別無他法,曰即諸相離諸相,即眾生離眾生可耳,倘不會斯義,必死執割股救鴿,投崖飼虎,為即是般若智用,世尊為菩薩時,以先有般若,後成忍行,否則忍於一時而非究竟,無慧苦行,仍不離諸相,行者當知佛說一切法,每用以表智,歌利王所以表貪,貪動時,見色則壞眼,聞聲則壞耳,即名節節支解,故一有我人四相,即已支解而生瞋矣。應生無所住心句,行者切勿誤為有心可生,當知實實無心可生,惟幻起之功用耳,更進而知其幻者,則不著功用而成妙用矣。無著大士分此段為忍苦住處,舉忍辱以證離相也。忍有三種,一明能忍,謂通達法無我者;二忍相,即引歌利王事;三忍之種類,有極苦忍與相續忍二者是也。
離寂靜分第十一
分義 學般若法者,在初執有,次則偏空,為說真語實語如語不誑不異等語,世人又執為實有此法矣。上言布施忍辱等行,恐其執於有也,但處處說幻離相,每言不可取不可說等,又恐其著於空而偏樂寂靜禪味,不起大悲之用矣。不落作病,便人滅病,二病交起,翻成顛倒,真智無由顯發,世尊故說此法,無實無虛以圓之,但圓其體,非泯其用,倘偏樂寂靜,即不發般若之妙用。此無實無虛一句,如畫龍點睛,通體活現,由偏空而轉知有,不落兩邊,不取中道,所謂如語者是也。 此義惟大乘人始能決定通達,雖每日三時以恆河沙等身命布施,經百千萬億劫,尚不能比其勝也。了此一句義者,必理事雙融無礙,其目如日光明照,見種種幻相幻法者,斯足當之,當知是人,則是如來矣。以能荷擔如來無上菩提也,乃言與佛不異,一切天人皆應以華香供之。言輕賤罪業果報功德者,正表不廢事修。一切無實無虛,原不應妄生一切有無前後等分別,加以思議,反自生障也。 此全經一大關鍵,非內求諸己,斷無成就之理,即世尊於燃燈佛前,供養承事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未足為勝,以偏於法相,未臻圓義也。經義宏深,如是如是。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
註釋 不誑語者一句,原文無,係鳩什法師所加入,蓋合此土眾生之機,以堅其信心也。此法無實無虛,的是真語,惟其無實,故不見諸相可得,眾生可度;惟其無虛,故未嘗不現起諸相而度眾生也。是以即諸相離諸相,即眾生離眾生,斯是真智。實語者,謂說小乘四諦法也。如語者,謂大乘可如而小乘則不能也。不異語者,謂三世一切諸佛,無不同此一道,不離菩提以為因也。總之佛法以通達為主,無所偏執,行者往往偏於空虛,喜於寂靜,難起大悲妙用,智無由顯,此亦多生習氣,佛故指出無實無虛之義以融之,希世人遠此寂靜病,以為住處,恐其入於止病滅病。所謂真實義者,即無實無虛之妙諦耳。
須菩提,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則無所見。若菩薩,心不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經﹐受持讀誦,則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註釋 前言無實者,以法體本空也。然恆沙德性,妙用不匱,故曰無虛,以有妙用,不廢布施,以體空寂,故不住法。若但知布施而不知離相,即住於實,但知離相而不布施,即住於虛。一執我,一執空,皆非中道,但著意立一中道,又不離二邊矣。故重不得,輕不得,著不得,不著亦不得,惟隨行者般若力大小而轉,非得根本智者,不能契其妙也。入暗與有目,是兩大關鍵,聖凡之別在此,故般若是根本成佛資糧,開目則般若妙用起,方能無住布施,方能非空非有,否則心為塵染,心不知心,心被塵奪,心不見性矣。見種種色者,了一切義也,以了一切義,則心境雙破,圓成實顯,此真受持讀誦者,以受其文,持其義,口讀默誦,為人演說,聞思修三法已全,不必其人當佛在世,即後末世有如是者,其人即已成就無量無邊功德。能成就無量無邊功德者,其人則是如來無疑。如是勝因,如是妙果,唯佛智,悉知悉見,以一切無不與佛相通耳。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恆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復以恆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恆河沙等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若復有人,聞此經,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則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則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則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而散其處。
註釋 此第四次較量功德,每日三時,各以如是恆河沙等身布施,非僅一日二日,一次二次,乃經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可謂多之至矣,然不如般若之勝也。若於此經,一聞於耳,即已深入,無所猶豫,其福已不可思議,況復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乎。此等勝事,下劣根器,每不欲聞,亦非聲聞等所能共性,惟頓入菩薩,直趨無上菩提,不落階級,亦無漸次之大乘人,足以當之。其成就功德,言不可量者至長也,不可稱者至重也,無有邊者至廣也,不可思議者不可以心思擬議也。上求大智,下化大悲,智悲雙運,安於精進肩上,從生死海波羅密多,自他一齊解脫,方捨此擔,故曰荷擔如來無上菩提,有此大心,具此大器,人法雙空,了無貪著,乃名通達。若有所著,此即小法,四相即不能免,故著不得,著即為情見所覆,解說時,將不能如義而說,聽受時,亦不能如義而領會矣。倘彼此互相通達,即在在處處是經是塔廟矣。若有二字,即明言非文字之經,指生佛同體不異之真如,是應受世間人天香華供養者也。
復次,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衹劫,於燃燈佛前,得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若復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則狂亂狐疑不信。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註釋 此段於初學人,中途疑退者,關係不小。近世行者,雖是學佛,多半求佛,因何求佛,曰圖福報,並求眼前立至之福報,此執取有閉菑岐`因也。不知求佛並非不可得福報,但有先決條件者二:一、眼前種種都是果,夙世造因而今世受之,順逆之境,出有偶然,非是定法,汝今受持讀誦,係種未來楅田,若為人輕賤,是受過去先世罪報,不可併論合計也,第受則果消,另轉一因果矣。二 、福報有二,一無上智慧之福報,以證得菩提為極則,永久勿失勿退者也;二人天有漏之福報,乃一時之得失,終非究竟者也。佛只令汝自求,自造因,自得果,自受報,好壞任汝自由自擇,佛非可代為禍福也。故學以正因為第一,因不正則果亂,若不正因,但求有漏之福,則雖供養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終屬人天有漏之福,其功德之微,遠不如明心功德千萬億分之一矣。簡言之,不內求諸心而外求諸佛,竟毫無功德是也。昔初祖不許梁武帝之功德,即是此意。此等議論,劣慧人聞之,決定不信,以樂小法故不信,不信則狐疑,狐疑則狂亂。蓋無相功德之大,無法具說,要領會人方能受之,領會者何,此剎那間相印之功德,即在當下,種種罪業,只是一念,前念為先世,後念為今世,但只一轉,即證無上菩提,如作當來論,即失去金剛本旨矣。如是妙諦,固不可思議,然又不可偏空,因果成律,不可動搖,是亦不可思議。佛說不可思議,世人偏要於思議中求,則所得果報,亦只有思議之果報耳,非佛法真諦也,並不達此中有無實無虛之妙義存也。當字作去聲讀。
離喜動分第十二
分義 此分與第二分,文同義別,發無上菩提心者,仍我本體具足之菩提心也。發者,證知之謂也。證者何,證於能所雙忘,不住於法而已。蓋在已證道後,不無喜動,自以為有得有證,執住於法,不於此處斬斷,則由情見而生熱惱,安名降伏。以微細之喜,頓可引動喜魔,來入心肺,當知修證一事,與未修者比,原若有證有得,第能證之物,能發之者,究為何物乎。幻心非我,幻覺非我,無我則能不立,無能則所自空,根本解決,則證者為誰,雖不廢所度之生,已不著能度之心矣。心既空寂,法又安在,且其喜動者,亦法也,仍從有所證得而來,倘以般若諦觀而掃蕩之,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以下所說,重於法空,特點明此眼目以圓其義,蓋不圓則不名金剛般若之本來,未證菩提者也。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佛告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則非菩薩,所以者何,須菩提,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註釋 於是須菩提復又問曰,善男子善女人,發無上菩提心,究應如何住,如何降伏耶。佛言男子善女人等,發無上菩提心者,並能發之心,亦不應有,當生如是心曰,我固應滅度一切眾生,但無一眾生實滅度者。又我固已發無上菩提心,但此能發之心,實亦無法可得。者者,指此發無上菩提心之法我也。前分言發心度眾,不可執取其事,若以為有眾生可度,有心可發,是人我尚存,四相既立,不名菩薩。此分言發心度眾,並不應執取其見,若尚有能度之心,與所度之見,是法我未除,四相宛在,非名究竟。行者於此,已具幾分證入。喜動亦屬恆情,惟見喜而動,是亦法也,魔來乘便矣。不以慧劍斬,即成劍劍相害,微細之熱惱隨生,安名無住,又安得言降伏哉。欲掃蕩此等微細法垢,非般若功深,不能如是。此分點出空法見之法,以菩提本來面目,實無有少法可得,假名如是云云爾。前分言病在未證前,為說人空,此分言病在證得後,為說法空,截然兩事,而文氣則甚相似也,若注意幾個者字,便通體靈活矣。
諸法如義分第十三
分義 如者,圓融而無礙也,凡義之有可言說者曰通達,而不可言說之通達,則假名曰如如,此表般若神妙之用,非凡見所可意測,且愈測而愈遠,故曰不可思議,言無法思議,亦正不必思議耳。世尊於燃燈佛所,謂有法可得耶,無法可得耶。謂有法可得者,則世尊自且不承,何可執實,若謂無法可得,則燃燈佛授記,果為何事,又豈子虛。故惟明體達用,方了無實無虛而如其義矣。所謂無實者,約體言,諸法空相,原無生滅,無虛者,約用言,證得又未嘗不無,第對執有偏空者,隨緣而應耳。此在行者自己悟化,非可教授,而不教之教,乃達如如。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此佛字,應作覺字解,言從大覺中,如義而說之法也。以如義而說者,方不偏於無實,亦不落於無虛,無實無虛,乃諸法如義之本相,如來之妙用,此其所以為牟尼寂默之體,釋迦能仁之用焉歟。(以上為證道前,在功用地而說)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於燃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於燃燈佛所,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燃燈佛則不與我授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燃燈佛與我授記,作是言: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何以故,如來者,即諸法如義。若有人言,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是中無實無虛,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須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註釋 世尊問曰,如我昔在燃燈佛所,證得無上菩提時,可自以為有法證得也否,此承文開示而引奶犍H為證也,須菩提曰否,如我已通達了解其義者,佛在燃燈佛所,雖證得無上菩提,但並不執取乎法,以不執取乎法,故得此無得之得,斯證無上菩提也。蓋凡夫執有,定謂菩提有法可得,二乘偏空,並執菩提而亦斷滅。解義者,圓其義也,世尊故印可之曰,如是如是,實無有法如來得者,設以為有法如來得者,當時燃燈佛,即不以釋迦牟尼之號授記於我,謂我來世當得作佛,正我不取於法,而亦未嘗無證也,故為授記。且燃燈佛之授記,亦法也,皆不可說,不可取,以言授記則不無,以言乎法則不有,兩性皆空,不可執有而言實,亦不可偏空而言虛也。無者,非有無之謂也,不執取之謂也,於一切法,能如其義而通者,即是如來,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佛者覺義,無定義義,言皆由覺慧中起見,方知一法無有定法,以無定法故,一切法但存假名而已。又釋迦譯言能仁,牟尼譯言寂默,亦體用一如之意耳。故如義而說,如義而取,如如妙用,入證於道者,是顯大身妙相之莊嚴也。由第五分至此,凡破相見性,無實無虛之波羅密行相,一一已具,世尊為證道前在功用地求開示行法門者而說,為一大段落也。
入證道分第十四
分義 此人證道時,顯法身意境,非可言說,世尊但云譬如人身長大一句,下即無言,意謂譬如有人,證悟到人身長大時,又如何耶。想見當時在座諸眾,默然而諦聽者久之,須菩提始再徐徐啟請也。此分為初地菩薩入道位,顯發大身之證入,故曰菩薩亦如是。下總結一句曰,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與上資糧分相呼應也。(此分為初證道時,非可言說者而說)
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須菩提言,世尊,如來說人身長大,即為非大身,是名大身。須菩提,菩薩亦如是,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則不名菩薩。何以故,須菩提,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
註釋 此分為初地菩薩入證道位,顯發大身者而言。故世尊曰,譬如人身長大,意謂譬如有人已證到大身時如何耶。下即無言,須菩提答云,所謂證大身者,顯法身也,法身無相,非可言說,但具假名而已。故世尊又告曰,菩薩亦如是,菩薩成就,無名可名,名且不可得,況度眾而可起度眾之念耶。是故一切法皆不應執取,取即四相隨立。此句總括前文,直呼應第三分諸菩薩摩訶薩如是云云,否則即非菩薩,為一總結,非重文也。
淨土究竟分第十五
分義 自此而後,世尊為須菩提等作最後決定語,意謂必如是而可名究竟登佛地也,心凈則佛土凈,若取於相,不名莊嚴,若取於法,亦不名莊嚴,必通達無法二義,是堪利己利他者,名真是菩薩,此是自凈其土之究竟當決定者。(以下為已證得後,究竟決定者而說)
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我當莊嚴佛土,是不名菩薩。何以故,如來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須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註釋 自此以下,世尊為大眾究竟決定者而說。意謂最初決定,在先凈其土,但不可執取有佛土可莊嚴,更不可執取有莊嚴之法,以之四相,則不名菩薩矣。故惟人法兩空,通達實相,方可利己利他,如來說名真是菩薩也。此言當凈其體,為第一決定者。
佛知見究竟分第十六
分義 成佛當具無上知見,然佛不異於眾生者,非無肉眼也,不異於外道者,非無天眼也,以同具色根二性,外相非無所見也。惟有特異者,具慧眼法眼以全其用,四眼具足,乃名佛眼,以佛眼故,遂通諸心非心之義,第假定為過去心現在心未來心耳,實則一切不可得,此福德性,亦非有相之三千七寶布施可喻,更不得以多寡名之。故若干國土,若干種心,如來悉知,則以知見本同體而無P體而無聖凡也,此是開佛知見之究竟當決定者。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肉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天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慧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慧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法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法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佛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恆河中所有沙,佛說是沙不?如是,世尊。如來說是沙。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一恆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恆河,是諸恆河,所有沙數,佛世界如是,寧為多不?甚多,世尊。佛告須菩提,爾所國土中,所有眾生,若干種心,如來悉知。何以故,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所以者何。須菩提,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須菩提,於意云何,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多。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德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
註釋 肉眼者,凡聖同具之眼也;天眼者,通而無閡,外道亦有之,非佛獨具也;慧眼者,具足智慧,識人根器夙命,即開金剛般若之妙用,宗下所謂隻眼者是,非外道庸凡之所有也;法眼者,通達法要,總持一切陀羅尼門,開佛知見,諸漏已盡,得大方便,融入不二之眼也。外道僅通天眼,佛具足前四,故名佛眼,非佛另有一眼也。此名道通,通達大道,無不悉知。大道者何,如實知自心也,知自心則知眾生心,同一不可得也。了達一切不可得,是名知見,並知知見亦屬於幻,皆為非心,是名佛知見。佛知見之所以異於凡夫外道者,在覺不在迷,覺即佛,迷即眾生,成就佛知見者,為無上福德性,非世間福德相也。故不可言實,不可言多。此言當淨其見,為第二決定者。
色相究竟分第十七
分義 凡具足色身與具足諸相者,必內證法身圓滿,通達妙理而始顯也。故如來不可以色相見,但亦不可以離色相見,法報化三身,總不異一身,為初學人未入不二者,假分為二為三,以其偏執於色相而故矯之也。若初顯法身,則當圓證不二之境,即今山河大地,法界遍滿處,無一非我法身,而八十種好三十二相,明知幻化非實,然色空不二,佛亦不妨具足而有之。未修人每不知法身為何物,初學人又以顯法身為菩薩成佛事,非我有分而驚怖之,及修至見法身時,又偏執於法身,驚喜如得至寶,反生厭離色身之想,不能通達實相,若入地菩薩,親見實相,融入不二矣。如是無上微妙法,原非肉眼所可夢見,此是圓證色相之究竟當決定者。
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註釋 世尊問須菩提曰,如來可以具足色身,與具足諸相見否。須菩提言,世尊如是,如來不應以具足色相見也。以如來者法身也,不可以色見,不可以相求,然證入法身圓滿者,不立內外諸見,凡諸色相,以及山河大地,形形色色,無一而非實相。是如來亦不可離色相見矣,應如是通達,方名具足,前為初學人執色相者言,不得已而開示說色相具足之理。若已明心而見實相者,不同凡見,彼自知色相非相,但存假名而已。明此則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亦見如來,前不偏有,此不著空,斯正親見實相融入不二時也。此言當淨其相,為第三決定者。
說法究竟分第十八
分義 說法有以不說為究竟者,遂執不開口為說法矣,則木石亦說法也,寧有此理,惟智者了知此義,又名不說說。云何謂不說說耶,謂世尊說法,不關音聲言語,如放光分,即說法也。若以為有所說法而作是念,此念,即背覺合塵,非正覺也。故曰謗佛,佛指覺言,言輕慢自己覺性也,安名究竟。當知法身無形,內證無言之理,外能為他說,體自空寂,不取相而說,亦不離相而說,如是而說,即真具足,此是說法究竟當決定者。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有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註釋 佛告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蓋說者,謂有相可取也,即執為無法可說者。心中既立此見,亦屬有相也,惟說法以不著念為宗,若以為有說法,即著於相矣,著相即背覺,即為謗佛,是未解如來真實義也。故不應取法,謂說法則說法耳,亦不應取非法,謂不說則不說耳,說不說,兩不著取,兩皆無心,惟以慧照力,決知其為無法可說,非不開口如木石之無說也。世尊當涅槃時告眾曰,謂我曾說法四十九年者,非我弟子,謂我不曾說者,亦非我弟子,故知說法無形,不取相而說,不離相而說,如是而說,是真說法者。此言說法當凈其意,為第四決定者。以下即直證心地,無著菩薩所謂心具足是也。
心具足分第十九
分義 (甲)計分五小段,謂正信,言此理不分正法末世,一切眾生皆同具無上平等正信,齊成佛道,不可因末世而疑之。蓋約同體論,眾生乃假名,不應多所分別,約煩惱論,眾生自是眾生也。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於末來世,聞說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須菩提,彼非眾生,非不眾生。何以故,須菩提,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
註釋 此分考秦譯原文失落,不知何故,後以魏譯補入此段,此段,至關重要。此分計分五小段,此第一段,言心以正信為具足,信佛與眾生,體性無二,無所謂正法末法,畢竟齊成佛道,所謂難信之法,即信此也。須菩提恐大眾尚存二見,故特反問曰,末來世,去聖已遙,聞此無上至道,能深信不疑否。佛言彼雖值末世,仍具足佛性,不得即以眾生目之,故曰彼非眾生,顧以煩惱顛倒而論,又不得謂非眾生也。以如來慧眼觀故,聖凡同體,故曰如來說非眾生,惟假名不可廢,是名眾生而已。能如是實信,非分別,非不分別,乃名正信。
分義 (乙)謂正覺,言無上菩提者,證得無所得之謂也,若以為少法可得,即起高下之見,心非平等。且一切法,無不從覺性流出,而覺性本來具足,非由外得。所謂法者,言妙用則不無,言真際則不有,遂假名曰法,以無我人四相,斯名無上菩提耳,此言正覺。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無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我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復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註釋 此言菩提者,不可以知知,不可以識識,得無所得,斯名正得,覺無所覺,斯為正覺耳。故須菩提問言,佛所得之無上菩提,正以無所得,乃名為菩提耶。佛印可之曰,如是如是,凡蒙佛印可者,即表與佛不二,使後人可深信不疑也。佛又重告之曰,我於無上菩提,實無有少法可得,若有所得,即有多寡高下之分,又安名平等耶。此平等者,言絕對無比量分別之謂也,若執以為菩提,我有所得,是立我矣,又以為實有菩提可得,是立人矣,我與菩提相對,是立眾生矣,此見執持不捨,如保壽命,是壽者,此多寡高下不平之所由狴扆_也。故惟善巧運用。妙觀起修,以一切法,都不離菩提覺性,覺性本來具足,無所謂得與不得,言幻法則不無,言體性自空寂也,覺此覺者,乃名正覺。
分義 (丙)謂正度,意言以大乘法度眾起智作證,為成就菩提之正因,非餘財施所可及,但佛不復有能度與所度之念矣。隨緣外化,度亦假名,佛與凡夫,都非實有,此即大利法施,名正度也。
須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所有諸須彌山王,如是等七寶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羅密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他人說,於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須菩提,於意云何,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眾生,須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若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即有我人眾生壽者。須菩提,如來說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須菩提,凡夫者,如來說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註釋 前第三分以度眾為成佛資糧,是成就無上菩提者,此其正因也,豈財施所可比擬其福德於萬一哉。佛度眾生,不著能度所度之念者,以實際裏地,無有眾生為如來度者,如來若立此念,即之四相,不得名為菩提矣。故隨緣外化,不廢假名,所言我者,凡夫者,乃一時之方便言說,成此大利法施而已,是名正度。
分義 (丁)謂正相,言三十二相,屬於幻相,以法身為體故,第形於外者,必由於內,以外衡內,法身亦不妨有相好耳,所謂心廣則體胖是也。但一落偏執,徒取相而忘體,則將誤認轉輪王具有三十二相,是亦如來矣,不幾淆惑是非耶,故不許以色見身求,呵為入邪道也。但證得無上菩提者,又豈無具足相乎。若作是念,謂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無上菩提,則又偏空而入斷滅,此何可也。故妙用不廢,非取有為,非離有為,有為而不著,即是無為,無為而立見,即等有為矣。矣。若世尊行忍布施,即不貪住於涅槃也。蓋涅槃而可住者,豈真涅槃哉,不住涅槃,生死自了。福德性空,誰為受者,此取相之最正者,乃名正相。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須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佛言須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即是如來。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爾時世尊而說偈言:
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汝若作是念,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說諸法斷滅,莫作是念。何以故,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滅相。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恆河沙等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何以故,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薩不受福德。須菩提,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註釋 世尊告須菩提曰,汝觀念中,果以如來為有三十二相可取也耶。須菩提答言,如是如是,意謂如來雖屬法身無相,但終不能離相而見,以余觀之,由外衡內,正不妨取如來之三十二相耳。佛告須菩提,如汝所說,但世人未顯法身,不解其義,觀念中,偏以三十二相為如來,則轉輪聖王亦有三十二相,與佛又何別乎。須菩提頓然覺悟,遂曰,如我解佛所說方便之義,是不應率取三十二相以觀於如來矣。世尊遂重說偈曰,若以色見聲求於佛者,是執取佛為有形相也,是其人已離正見不能妙觀如來矣。世尊此偈,正救眾生一時執有之病,下復急急提轉,勿使偏空,曰莫作是念,謂如來之得無上菩提,不以具足相也,倘離具足諸相,又安以表現菩現菩提之得不得耶。且提非內非外,非相非非相,法身非相,亦不離相,法身雖不應取相而見,亦不可離相以見也。偏執於有,自失本體,若復著空,頓成斷滅。大德云,諸佛說空法,為度於有故,若復著於空,諸佛所不許,言不許其斷滅也。佛故曰莫作是念,戒之至再,兩分合觀,其義即圓,以不執有,不落空,是真發無上菩提心而成此福德者。夫菩薩之不貪著福德,正以福德性空,惟成就無生法忍,知一切法無我,能所雙忘,體用一如,斯正無上福德,非恆河沙世界七寶之所比也。如是有為而不著,有相而不取,有福德而無染,一切諸相,下而三十二相,上而涅槃福德諸相,無不以妙觀正之,乃名正相,是取相之最正者也。
分義 (戊)謂正行,言行住坐臥者,乃幻身之幻動作也,如來者,妙心也,本無來去生滅,安得以來去坐臥之相,指為如來耶。而世間一切相,大之世界,小之微塵,總不離法界性,之此一合相,況微塵世界,根本即不有,若依之而更立所謂一合相者,尤不可說矣。惟以妙觀故,一合相者,即一法界之實相也,因無一處不是如來,以肉眼觀故,一合相者,凡夫認為實有而貪著其事矣,故當一切時,一切不染,乃行住之至凈者也。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解我所說義。何以故,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塵,於意云何,是微塵眾,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塵眾實有者,佛即不說是微塵眾,所以者何,佛說微塵眾,即非微塵眾,是名微塵眾。世尊,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實有者,即是一合相,如來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須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註釋 此分仍言心不取相,謂A謂如來者,妙心也,以本不生,故曰無所從來,以終不滅,故曰亦無所去,但此一來一去,若坐若臥,乃微塵世界幻化之一合相耳。此一合相,在明心解義之菩薩視之,即亦非相,是名一合相耳。此一合相,可慧見而不可言說。在凡夫,以肉眼分別之,即認為實有,故有人言,如來有來去坐臥之相,是執來去坐臥為如來也,不知世間一切幻相,散之為三千大千微塵,合之為三千大千世界,散合都幻,非有實體,不得已,假名之曰一合相耳。至如來之幻身動作,約幻相言之,自有來去坐臥,如自天而降為王太子,棄王位入道,山中六年,登金剛臺,睹明星成佛,說法四十九年,雙林示疾而逝,分佈舍利等等,不必定執無諸來去相也。但約實際言之,盡十方虛空遍法界,終不出如來藏性之所建立,由微塵而世界,由世界而微塵,一切一切,皆屬虛妄,即如來四十九年來去之幻相,亦屬以幻度幻,終非實有,佛故不立微塵世界為微塵世界,但存諸名而已。是以世界為實有者,只不過是一合相,而此一合相者,即是實相,不可執取,不可言說也。今之行住坐臥諸相,亦為一合相耳,心無執取貪著,是名正行。如是五正,不離此心,心畢竟不可得,是名具足,具足者,具足無染無著之圓通大智慧也。
應如是決定分第二十
分義 此最後決定者,言諸法本空,無我無法,眾生妄執為有,佛為破執,假為說我法,今世尊為人演說者,以化身而不住涅槃,演說而不取諸相,是以如如不動。最初謂應如是住,如是降伏,今既廣演一切竟,所謂法者,在汝自己活用,但應如所教住,曰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而已。非不取於法也,雖取而不起法相諸見也,故曰不生法相,然法相則不立,妙觀又不無,更無有為無為之見,斯真般若如如之妙用矣。又不動者,不惑也,不惑則明,是故眾苦只緣取相,最樂無過明心,三千七寶,未足為勝勝,聞法至此,有不皆大歡喜而決定信受奉行者乎。
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須菩提,於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說義不?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來所說義。何以故,世尊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即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須菩提,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須菩提,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衹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提心者,持於此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人演說,其福勝彼,云何為人演說,不取為相,如如不動。何以故: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佛說是經已,長老須菩提,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註釋 此分佛為大眾最後決定,問須菩提曰,我今說法已竟,若復有人,意謂我說此法,亦有我人等四見,則其人為能真解我所說義否?須菩提云,否也,世尊。是人不解如來說法之用意矣,何也,以世尊說我人等四見者,為未解人說,原非得已,明眼人自知一切法,都不可執取,即非四見,但具四見之假名而已。佛故曰然,凡發無上菩提心者,於一切法,但應如所教住可矣。所謂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是也,但若執取如何知見信解,則又起法相矣。今以法授人,為人演說,當不執法相,不廢法相,湛然不動,是名不取於相,以說法者如,受法者如,合於真如,故曰如如。雖然,我說諸法,正為度有,不依有為法,何以入無為,彌勒菩薩偈意,不取有為,不廢有為,是為涅槃,但起妙觀之用,觀境境空,觀心心忘,九種有為,無一非幻,如是活潑自在,斯合金剛般若之用而體自顯矣。佛說至此,大眾開悟﹙悟,得未曾有,大歡喜者,證入輕安歡喜之至也,是在正信,是在實受,以事證理,是為奉行,豈無量阿僧衹世界七寶布施,所可比擬者哉。釋義竟。
有僧問越州大珠慧海禪師: 說何法度人?師曰: 貧道未曾有一法度人。曰: 禪師家渾如此。師卻問:大德說何法度人?曰: 講金剛經,師曰:講幾座來?曰: 二十餘座。師曰: 此經是誰說?僧抗聲曰:禪師相弄,豈不知是佛說耶。師曰:若言如來有所法,則為謗佛,是人不解我所說義,若言此經不是佛說,則是謗經,請大德說看,僧無對。讀者至此,試代此僧解圍,說一句看。
金剛經參句
如是世尊說法,於不可說時,但如是說;於無可表時,惟如是表。蓋如是則如是耳,豈更有何種道理耶。此惟內證者,方悟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之旨,宗下手舞足蹈,用表如是之法,亦惟會者通得,世尊著衣持缽,入城乞食一段,正表般若妙用。如是如是,說如是妙法,心盲者不聞也,行者何不敷座而坐,息下狂心,一參本來乎。
希有世尊 且問希有是何所指而讚嘆,世尊曰善哉善哉是何所見而歡喜。
如汝所說 此如字,豈僅指空生(須菩提)前所道者而言耶,蓋呼應希有之妙耳。
實無眾生得滅者 實無二字,何等乾淨,直點出本來,以有無二邊,本屬相對,如言如是滅度無量眾生句,約性固空,約事又有,然畢竟性體絕對空寂,有無皆不立,故言實無,與下文即非菩薩句,同一著力。
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試問除如世尊所教住之外,更有何法。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既然諸相非相,世尊何故從三昧起,幻起諸相,住世八十年耶,且問見個什麼道理。
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問何者是法,何者是非法,世人解法為正法,不知何者又是正法,況應捨亦屬於法,又將如何捨耶。
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 上言無有定法,故不可取,然則行者讀金剛經時,還取不取,聽不聽。
皆從此經出 此指什麼經,若言金剛經,則經是世尊所說,世尊又從何處出,彼修東藏密者,則必曰佛母,更問佛母又從何處出。
實無所行 問既稱實無所行,何又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不必人人學六祖,但問自己的清淨心如何生法,經言心本無生,何以經文相背如是,為文字相背耶,抑經義相背耶。
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即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若是經所在之處,即為有佛,若尊重弟子,若是經典,又在何處,又誰是佛,誰是弟子,試舉看。
以是名字 正為以是名字,勞他阿難尊者,忙了半世,我人又費了許多唇舌,讀經三十年,字還不曾識得,卻教我奉持個什麼。
信心清淨則生實相 還是生了實相,然後信心再清淨呢,還是信心清淨了,然後再生實相呢。
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 即名諸佛,就不曾離一切諸相。
不驚不怖不畏 以何因緣而能如是。
節節支解時 問痛不痛,若痛是凡夫,不痛是木石,應如何而可。
若心有住即為非住 若心無住,亦為非住,應如是住。
此法無實無虛 此句為一切經之眼目,參透即通諸法如義之妙。
則為如來 此句在如來下,何以往往不點斷讀,是人既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又能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則不是如來,卻又是誰,且問那個是如來。
信心不逆其福勝彼 問如來何不逆法,福又何以勝彼。
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 可知聽受者,亦不可甘自暴棄。
在在處處若有此經 既在在處處有經,大眾為何不見。
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試問既當下即是,又從何處再分三大阿僧衹劫。
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經義與果報,為一抑為二,同此不思議,誰為思議者。
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此分眼目在一者字,計共有四者字,點明此不可得之幻心幻法也,因此時行者漸證入,正吃緊在破法我,原文雖與第二分略同,其義則各別也,此句斬金截鐵,毫不拖泥帶水,若微細執有,便落喜動矣。此句宜常常誦之,能見這者字否。
如來者即諸法如義 曾有人問如何是如義,即誦經曰,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是中無實無虛,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又此佛字,應作何解。
通達無我法者 此為初證人法兩空者而說,若問如何而可通達,則反問之曰,如何是人身長人。
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既心不可得,又誰分過去未來現在耶,總言不可得,則不必分過去等等矣,此正破眾生情見,彼固執為有也,但若告以不可得,彼又執為無有而落斷滅矣,不知真空不空,妙有非有,以無自性故空,以屬生滅故幻,幻有非無,只不可得耳,上言肉眼等五眼,解此義者,為何種眼耶。
若人言如來有所說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 若人言如來無所說法,是不是謗佛,又如何謂謗,佛又指誰,試舉看。
彼非眾生非不眾生 究竟是什麼,若嬰兒處胎,不得叫做人,不得叫做非人,畢竟是什麼。
乃至無有少法可得 了義經絕無半點通融,絕對不可得,無多分少分也。
修一切善法 是善巧方便圓融無礙法也,劣慧人遂誤解為行善去惡之法,但一切方便善巧法,正是行善去惡之法,若分世法佛法,顯有勝劣,是法不平等,有高下矣。
須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 試問須菩提此言,果有語病否,須菩提寧不知如來無相可取,乃反說耶,須放一眼,觀須菩提,勿上其當也。上其當也。
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若改四句云:若證正道時,如來處處見,見色與音聲,盡是如來面。如此妄改,可乎不可,又世人最怕是邪道,不知何者是邪,又何者是正。
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文全重在不字,嘗見別註,誤以不字為非原文所有者,此真大誤,如來不可以相見,亦不可以離相見也,如來證得無上菩提,原不取具足諸相,然亦不廢具足諸相而證得也,倘偏執一邊,落於空無,遂成斷滅,必二邊不著,空有雙融,是真發阿耨菩提心者。
得成於忍 惟證於無生法忍者,方能決定徹知一切法,本來無我,知法無我者,是名福德,菩薩無貪著,故不受之受,斯真無上福德。
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說 一合為圓義,即實相也,無形可表無言可示,何可說耶,上言微塵世界者,正圓合其義,在證者自知自印,此等處,文字述義,已極難矣,輾轉譯義,豈不更苦,故讀經切不可執取文字,在證得後會意可耳。
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 此佛最後囑咐,呼應前文所言一切法者,又何曾會離卻行住坐臥,所謂處處風光是也。古人學道,無時不遊戲自在,無一刻放鬆忘失也,且既云不生法相,卻有許多知見信解的法相,豈不叫人上當。
不取於相如如不動 不取者,非言廢除不用也,正取相時,亦無所動。不動者,非言死定如木石也,正動作時,不問前境順逆如何,怪相如何,只是不驚不怖不畏,此皆由內證不惑所致,故云如如不動,若有所取,或所不取,都被境奪,不是如如。
應作如是觀 作如是觀,不廢有為也,觀者何,觀於空也,是不取有為也,有為無為,都不取於相,斯真無為之極則,諸如來涅槃之相,如是如是。
皆大歡喜 問何者為大,何者為歡,世間有漏之炕有漏之法,如露電夢影,即出世間無上妙法,亦如露電夢影,然歡喜個什麼,這個歡喜的,又是什麼,雖然,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參句竟。
金剛經釋字
金剛 帝釋之寶杵,具堅利明三德,以喻般若,堅是體,利是用,明是相,言無所不破,即無一法不掃蕩淨盡也。
般若 此言智慧,然非智慧二字所可解,當云:通達世出世法圓融無礙恰到好處之大智慧十八字,稍可申般若之義,故仍用梵文原字,尊重之而不翻譯。又般若有實相觀照二種,以覺性不壞,未嘗生滅,是實相般若之堅;以照諸法空,無明頓破,是觀照般若之利,由這二義,似彼金剛也。
波羅 彼岸也,由生死煩惱此岸,度至涅槃清淨彼岸也。
密 到也,即密多也,此簡稱密,心經密多二字相連,多言上。密多,言到彼岸之上也。
經 常道也,貫攝也,貫穿所應說義,攝持所化眾生。
如是我聞一時 佛告阿難,結集時必以此數字冠諸經之首,如是者,表佛說皆如,所謂諸法如義,我聞是阿難自稱,以憑信實也。一時,言說法時也,佛說般若經六百卷,凡四處十六會,一王舍城鷲峰山七會,二給孤獨園七會,三他化天宮摩尼寶藏殿一會,四王舍城竹林園白鷺池側一會。計九會放光,是光即智慧光。見是光者,皆得無上菩提,佛說此甚深經,獨不放光,以顯平等無相智光而眾不見也。
舍衛國 國名,在東天竺,有九億家,其國多智慧人,其王即波斯匿王。
衹樹給孤獨園 時舍衛國王太子衹陀有園,其地平正多樹,宜建精舍,有大臣名須達者,家巨萬,好給濟孤獨,期買以供佛,太子戲云,卿若以黃金布地,令無空間,便當相與,須達如約布金,太子感其誠,即語須達云,園屬卿,樹屬我,我自為佛造寶門樓也,此園地廣十里,謂衹陀施樹,給孤翱I樹,給孤獨施園,故得此名。
大比丘眾 有五大,一名稱大,二住次大,三修行大,四功德大,五徒眾大,比丘乃出家之男,眾乃群眾也。
千二百五十人 此指常隨諸眾,佛初度憍陳如等五人,二時度耶舍五十人,三時度舍利弗等百人,四時度目犍連等百人,五時度優樓頻螺迦葉五百人,六時度迦耶迦葉二百九十五人,七時度那提迦葉二百人,共千二百五十人。
俱 同來集會也,言非同等資格程度,彼自不欲與會也,彌陀經與諸上善人俱會一處之俱字同義。
世尊 佛號之一,世所最尊者也,佛之別名有十二,曰: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婆伽梵。
食時 午時也,因佛過午不食也。又食時者,寅卯辰為天食時,已午未為人食時,申酉戌為鬼神食時,亥子丑為畜生食時。
著衣 著二十五條大衣也。
持缽 持昔成道時四天王所獻紺琉璃缽也。
敷座而坐 佛自敷座也,此表本心不動,凡佛說般若時,表敬般若,顯平等智,不由弟子敷座也。
長老 德高曰長,年高曰老。
須菩提 此云空生,又云善現,本東方青龍陀佛,現聲聞身,證大阿羅漢,居八地菩薩位,幻化而來此世界,助佛應化也。
在大眾中即從座起 於眾中出座也,表二乘不究竟,起入大乘,亦應機而起也。
右肩右膝 表降伏其生死,因眾生作惡,每從右,為有力也。
合掌恭敬 表尊重法故,聽者與說者,心心相印合也。
而白佛言 代世人因疑而啟請於佛也,有六義,一斷疑,二起信,三欲人甚深義故,四不退轉,五為使眾生開幽悶,生喜心故,六為正法久住故。
希有 此讚嘆佛於無言中顯露般若妙用之機為希有也,有四義,一時,二處,三德,四事,皆希有四事,皆希有也。
護念 佛對大菩薩,其根已熟者,加持其身也,凡無功德及中途退失者,不加持也。
菩薩 即菩提薩埵之簡稱也,言自利利他,菩薩有四,一初發心菩薩,二修行菩薩,三不退轉菩薩,四一生補處菩薩。
付囑 佛囑大菩薩對小菩薩,凡得與未得,囑其增進不退也。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阿耨多羅,無上也,三藐,正等也,三菩提,正覺也,佛對菩薩為無上,對羅漢為正等,對眾生為正覺。
發菩提心 有五:一發心菩提,指凡夫位,二伏心菩提,指三賢位,三明心菩提,指登地位,四出到菩提,指等覺位,五無上菩提,指妙覺位。發菩提心如破竹之初節,以下皆破,故初發心即算成佛也。
應云何住 此住非下文無住之住,乃問住心何處,是為發心,此無著菩薩所以分十八住也。
降伏其心 此心是發心前之心也,有四義:一廣大心,二第一心,三常心,四不顛倒心。而發此心前,有四種因緣:一見聞佛法功德勝利,二聞菩薩六度諸行藏教,三末法時,見佛法衰微,可感諸苦,四末劫時,憫眾生癡惡,而欲發心求度也。
如汝所說 佛印可其說也。
諦聽 恭敬至誠而聽也。
唯然 須菩提答言是也,曾子曰唯,即此意。
摩訶薩 大也多也勝也。
卵生 鳥等類。
胎生 人等類。
濕生 魚蟲等類。
化生 諸天及地獄等類。
有色 欲界及色界天。
無色 無色界空無邊處天。
有想 識無邊處天。
無想 無所有處天。
非有想非無想 非想非非想處天,三界眾生,此九種為攝者也,又十法界中,自菩薩以至地獄道,皆稱眾生。
涅槃 了生死入清淨海也,有四種: 一自性涅槃,凡聖同有,二有餘依涅槃,即二乘出煩惱豪怉I槃,即二乘出煩惱障,有苦依身故,三無餘依涅槃,即二乘灰身滅智,身出生死,苦無依故,此三種根本不徹底,仍為有餘。四無住處涅槃,悲智雙運,不住菩薩變易生死,不住二乘斷滅涅槃,乃真無住處,此為無餘涅槃,即佛境界,又名究竟涅槃。
滅度 救度之,登涅槃彼岸也。
有 執有也,非有無之有也,下無字即同此義。
我相 自以為我能度眾生,此執我之相也。
人相 見有眾生為可度,執他為人相也。
眾生相 人我合之為眾,蘊合不捨之相也。
壽者相 堅固執持如壽命,不捨之相也。
復次 再者。
不住 毫無執者也,不執著於一切法也。
色聲香味觸法 此外六塵也,眼耳鼻舌身意,內六根也,根塵相對而六識起,所謂眼識耳識等,合之為十八界也,不獨此六塵不住,凡五蘊十八界十二因緣,四諦法三十七助道品,至菩提涅槃等八十一科,一切均無所住也。
虛空 空間也,虛空無盡,此喻心量之廣大。
福德性 此言無相之福德性也,以無相之清淨心為福德性也。
思量 計議量度也。
身相 有形相之報身也,報身有生滅,終必壞滅,惟有法身永無生滅,聖凡平等,只是迷悟之別。
凡所有相 言一切的一切,不但是身相,連山河大地,形形色色諸相,以至心中妄念所起諸法都屬諸相法,都屬諸相,都是生滅幻景,非有實體,不名實相也。
虛妄 假也,不實也,幻化也。
滅後後五百歲 滅後,佛涅槃後也,佛涅槃後,最初五百年,為正法,次一千年為像法,再後一千五百年為末法,此指一千五百年之最後五百年,為鬥諍牢固時代,言此時代,人類惟堅執於鬥諍也。經上每言末法為一萬年,然今察諸現狀,與佛說末法時代之境像,都到眼前,不能等到一萬年,意者一萬年俗年,意者一萬年後,或並佛號而不聞耳。又正法時,佛法有三種皆全,曰聽法行法證法,但像法時,只有聽法行法,而少證法,末法時代,只有聽法而少行證,徒具形式,是可痛也。五百年有五,初五百年中,一解脫牢固,二禪定牢固,三多聞牢固,四塔寺牢固,後五百年,鬥諍牢固也。
一念生淨信者 言深信勿疑也,此一念,即是無念之念,有二念,便是計較思量疑惑起矣,此緊要處,在不可輕視後學,末法時代,亦有一念淨信之利根人也。
不應取法 言不應執著法也,法亦相也,不住於生死法也。
不應取非法 連不應執著之法,亦不應執著也,以非法亦法也,不住於涅槃法也,所謂二邊不住也。
如筏喻者 如過江用船筏,到彼岸即捨去無用也。
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法指正法言,正法尚幻,不可執著,況實相以外之邪法乎。
解 解識也,了解也,音假音顯,均可。此經以無相為體,無住為宗,不必拘執音字也。
差別 不同也,言果位不同,非修證菩提有二也。
三千大千世界 合四洲為一世界,如是一千世界,為一小千,合如是一千個小千,為一中千,又合如是一千個中千,為一大千,共三個千數世界,故云三千大千世界。
四句偈 言一行也,梵文以四句偈為一行,言少至一行,並非執定何四句為偈也。
須陀洹 聲聞乘四果之第一,正斷三界見惑盡之果位也。
入流 從凡夫地入聖人流,故名入流,又名預流。
斯陀含 四果第二,於欲界九品思惑中,斷前六品,後三品猶在,更一番受生也。
一往來 更來一番受生,名一往來,斷盡欲界煩惱,未來世即生於色界無色界也。
阿那含 四果之第三,再不生於欲界也。
阿羅漢 四果中之極果也,一作殺賊,殺煩惱賊也,二作應作,應受人天@應作,應受人天供也,三作不生,永入涅槃,不受生死也。
無諍三昧人中 謂安住於空理,與他無諍之正定也,於無諍正定諸大弟子中為第一,此人,非指普通人言也。
樂阿蘭那行 言行於無諍也,樂寂靜也。
燃燈佛 是釋迦佛第二阿僧衹劫滿時所事師也,釋迦佛獻五莖寶蓮,面得授記,佛自表五蘊已空,獲無生忍也。又佛第一劫滿,遇寶髻如來。第三劫滿,遇勝觀如來。
佛土 佛土有二,一法相土,如塔廟等,二法性土,即指本心地。
莊嚴 七寶嚴飾也,有二義,一形相莊嚴,如香花供養,七寶莊嚴等,二第一義相莊嚴,以清淨為莊嚴也。
須彌山王 此喻法王身也,須彌山譯作妙高,頂上為帝釋所居,半腹為四天王所居,入水出水,各八萬由旬。
恒河 又名恒伽,為印度之大河,東南流五百里,入印度洋,為印度數千年文化中心。
阿修羅 魔道眾生也,譯作非天,又言不端正,其人好鬥諍,常與諸天戰,其福報又與天等,為六道之一。
三十二相 佛肉體上應身之妙相也。
不驚不怖不畏 因聞難信之法而不生疑惑恐怖也,如自信是佛等。
歌利王 好獵之王,表貪也。
豁截 以刀割之,使節節支解也。
真語者 謂說佛身大菩提法也。
實語者 謂說小乘四諦法也,諦是實義。
如語者 謂說大乘法有真如,而小乘無也。
不異語者 謂說三世授記等事,更無差謬也。
不誑語者 梵文原本無,羅什法師特加此句,以總說四語之非妄。
無實無虛 無實者,非實有為相故,無虛者,如來得彼菩提故,又以不可如言而取,故曰無實,非可離言以求,故曰無虛。
入暗 言入暗室,昏不見物也。
受持讀誦 受者受其文,持者持其義,對文曰讀↗者持其義,對文曰讀,暗念曰誦,欲受其文故先讀,欲持其義故先誦,受持者聞慧,誦者思慧,皆依經而有此勝德。
初日分中日分後日分 言一日中,分早午晚三時也。
不逆 謂生深信心,莫逆於心也。
荷擔 以大乘菩薩,智悲雙運,克能負荷此如來事業也。
樂小法者 四諦因緣名為小法,聲聞緣覺,即是樂小法之人,因彼滯情法執,乃名為樂,故不能迴小向大。
輕賤 不貴重也,在此當言受苦報煩惱,即是墮惡道,不必定言生三惡道也。
消滅 消除也,此言頓空,以罪業由心,無生處,故無滅處,當體即空不可得也。
先世今世 在此當以先世作前念,今世作後念,後念起,前念即消滅也。
阿僧衹劫 無央數之劫也,劫乃年時之名,多至不可計也,正言不必以時計也。
那由他 數名,或言萬億千億,或言數千萬不一。
供養承事 以四事供奉而事也。
授記 佛對於明心之菩薩,授與將來必當作佛之記,曰授記。
諸法如義 真如者,即諸法通義,以真如是佛故,如來即是實性真如之異名,本自不生,本自不滅,以無顛倒,故名實性,以無改變,故名真如。
大身 以體大故名,又煩惱障所知障二障已無,故名圓具身,即是具足法身也,此有二義,一者真如之性,遍一切境而不異,一切眾生,咸共有故,二者功德大,謂修行功德,不可思議,與大體相應,故名大身也。即非大身者,言無妄相分別之身,不見其身,安有於大。是名大身者,指佛三身言也。
通達無我法者 無我法有二種,一是眾生所有法,一是菩薩所有法,若能自智信者,通達一切法無性,不但離人我,且離法我,是真無相無住,是真菩薩。
肉眼 肉身所有之眼。(肉眼閡非通)
天眼 色界天所有之眼,修禪定而得之,,修禪定而得之,遠近內外晝夜皆能見。(天眼通非閡)
慧眼 二乘人照見真空無相之理之智慧。(慧眼直緣空)
法眼 菩薩度眾,照見一切法門之智慧。(法眼唯觀俗)
佛眼 具備前四眼即佛眼也。(佛眼如千日,照異體還同,普明法界內,無處不含容)
心不可得 以心必依境而起法,前境若空,心依何處,法又安立,故云不可得,非同木石之無心也。
謗佛 毀謗也,迷也,迷覺性也。
爾時慧命須菩提 至是名眾生一節,原本秦譯無,魏譯有,於唐長慶二年,在濠州鍾離寺石碑上查得,遂補入,故文不同,須菩提上有慧命二字也。
轉輪聖王 此王身具三十二相,能飛行於空中,轉其金銀銅鐵四輪寶,以降伏四方。於增劫至人壽八萬歲以上時出世,即金輪王四洲,銀輪王東西南三洲,銅輪王東南二洲,鐵輪王南閻浮提一洲也。
斷滅 即斷見是也,屬於邪見中之極惡者,今之自殺者,即此斷滅邪見,其愚亦可哀矣。
得成於忍 知一切無我,無我有二義,人無我,法無我,得此二空,更不復生,名之為無生法忍。
一合相 言一之而不二,合之而不分,本無體可說。但凡夫分別,有分合之見,遂謂有一合相,不知一合相者,即實相也。
貪著 認妄為真,執之勿捨也。
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 與四相同,以見
則屬法相也。不取於相 參觀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如如不動 以不取於相,如彼真如,湛然不動,說法者如,受法者如,合於真如,故曰如如。
一切有為法 共有九喻,一見如星,二相如翳,三識如燈,四器界如幻,五身如露,六受用如泡,七過去如夢,八現在如電,九未來如雲。
比丘比丘尼 出家男女二眾也。
優婆塞優婆夷 在家修行男女二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