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無私,有何不可,但信入者少,而成見太多,未必肯依法修持耳,茲開示如下:
一、先禮佛三拜,香、花供奉如儀。
二、會坐一堂中設一首位,餘圍坐,如禪堂趺坐式,但不可飽後,或有風處坐。
三、由首座誦念彌陀經一卷,餘人息心靜聽。
四、誦經畢,首座焚香插爐內,擊木魚三下,入靜。
五、大眾同時手結彌陀印,持南無阿彌陀佛聖號。
甲、金剛持,口不出聲而唇動,口不停念,手不解印,心不著意。
乙、不取觀想,不取勝境,不緣外境,不守死定,萬念紛起時,只一句彌陀,當下掃蕩淨盡,隨來隨掃隨掃隨空。
丙、念時不疾不徐,不屏氣,不計數,不執能念,不取所念。
丁、有時似睡非睡,口未停念而忽而念其他經咒者,覺即改正,毋庸謂悔,此靜中定相現前之境,亦不可妄執為是。
戊、見光見佛,或聞大聲,或見接引等像,皆屬幻相,切勿執取,凡從前念佛貪著接引者,八識中已具此幻影,此時因靜極而流露,非屬聖境,萬勿執取。當以解空而勿理為第一義,所謂見怪不怪,其怪自滅也。
己、腿酸時,可以換腿,身勿動搖,上座前,先小便淨手。
庚、腹內氣動而鳴,均可隨便切勿壓制,使之不通。
六、一枝香滿,首座先徐徐出聲念佛,十數聲,聲由小而大,然後擊木魚三下,大眾不起於座,即自起參,自問即今我念佛者是誰,約十分鐘。
七、首座開示淨土要義一段,與禪密三法合修之理,講畢同念回身下座。
八、如坐七者,亦只開示一次,香則六枝起(上午四下午二),至八枝(上午五下午三)十枝(上午七下午三)為度,夜無課,經亦只一卷,最後往生咒二十一遍而已。
九、如是修法,有四人以上,即可稱僧(比丘亦必四人以上稱僧,居士亦然,成為一組),如是結社虔修,每日坐香三枝(每枝約一小時),依此規矩行之一年,無有不得三昧定者。
十、此修法比較舊法為勝,而不同者如次,
甲、不出聲念,則心歸一,用三密加持法,容易得定,而慧由定出,且易啟發。
乙、不傷氣,無彼此雜亂之擾。
丙、無禪宗枯坐昏沉之弊。
丁、不勞走香繞佛,而自入無念之境。
戊、下手以先證入三昧,得阿鞞拔致,成就十方淨土為旨,西方自在其中矣。此時加以願力,更見堅強,故名立地往生法。
己、不先取觀想者,以三密合持,易得定也,此法合禪淨密三法而修,由心中心密法中化出,法最勝妙,證得者已有多人,倘一試之,必有奇效。
庚、開示語錄,可參觀本會出版各書,庶與此修法相印。